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12]84号                                   2012.9.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部署,完善税务系统保密工作体制机制,增强保密管理能力,保障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税务系统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加强保密管理的要求,把保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保密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技术防护,提高了保密管理水平。同时,也要看到,税务系统保密工作中还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职责落实和干部教育培训不够等问题,加强税务系统保密管理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给税务部门保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保密管理的对象、领域、内容、手段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保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税务部门是重要的经济管理和执法部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保密法和中央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健全保密工作制度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提高税务系统保密工作水平。

二、着力健全保密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制是保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立足税务系统保密工作实际,坚持依法管理,以理顺保密管理机制为基础,以完善管理制度为重点,以落实管理责任为目的,切实规范保密管理。

一是理顺税务系统保密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管理模式,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国税系统原则上以上级税务机关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地税系统以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指导;对税务工作秘密的管理,以上级税务机关管理为主,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辅。税务总局要积极协调国家保密局明确税务系统保密管理体制,省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保密局和税务总局的要求,加强与地方保密局的联系和沟通,认真落实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发挥税务系统垂直管理和地方保密局横向管理的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税务机关保密委员会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国家秘密、密码和工作秘密管理,形成“三位一体”管理工作机制,并加强与信访、舆情、应急管理的联动,防范无察觉危机。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把保密管理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要重视加强税务系统保密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省局要配专职保密干部,市县税务机关要有专(兼)职干部,负责保密管理工作。

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照下管一级、各负其责的要求抓好本机关、本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保密工作分级管理,税务总局要加大对省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中央保密委、国家保密局和税务总局重点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地税务机关保密工作开展情况;省局要加强对市税务机关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各项重点保密工作;市、县税务机关要抓好县(区)税务机关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使各级税务机关在保密管理中责任明确、措施健全、落实到位。推行保密工作分类管理,区分涉密载体的密级,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抓好涉密载体运行环节的管理;按照涉密人员的涉密程度,加强资格审查,强化岗位考核,落实保密承诺制度;针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特点,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保密技术防护等工作。税务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保密分类管理的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