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2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2]34号                           2012.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隐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税发〔201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督察内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税函〔2012〕36号)的要求,现就2012年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督察的重点内容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重点包括:企业申报备案情况及税务机关审核、审批等办理流程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尤其是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专门文件规定,例如国税发〔2002〕11号国税发〔2005〕51号国税发〔2006〕102号国税发〔2006〕111号财税〔2008〕176号等(相关文件较多,不限于上述例举文件)。督察中要关注对重点出口企业和大额退税项目的审核审批情况,调取重点退税企业名单、退税审批台账及具体退税项目档案资料结合审核系统数据进行分析审查。

(二)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
各单位可从2008年以来颁布实施的多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中选择1至3项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的作为本地区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内容。

(三)纳税评估?
重点包括:是否符合税法以及《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国税函〔2005〕12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19号、自 2011年1月4日起失效)等税务总局文件以及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相关文件的要求,重点审查纳税评估工作的证据是否确凿、事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充分、处理是否适当。

(四)国家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地方税务局代开和委托代开建筑安装业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发票工作
重点包括:是否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相关文件,代开程序是否规范,内部管理是否到位,审核把关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利用代开发票非法牟利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代开发票转引税款侵蚀其他税种或其他地区税收收入的问题等。

(五)税务稽查
重点包括:在实体和程序上是否合法、规范。是否真正落实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要求,取证是否规范,证据是否完整可靠真实,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是否适当,定性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越权或者滥用职权,是否依据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足额加收滞纳金,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撤案或长期挂案的情况,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改变稽查结论、削减处理和处罚力度的情况等。

(六)企业所得税管理?
重点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是否规范;与其他政府机关共同认定的税收优惠资格是否正确,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认定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否规范;是否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当地分支机构履行监管责任。

(七)企业注销清算税收管理
重点包括:是否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的要求并严格审查企业报送的资料,是否对企业经营期和清算期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核查;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工作走过场的问题,是否存在企业利用注销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问题,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上是否存在税收流失的漏洞等。

(八)重点行业税收管理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