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开展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加强税务部门形象宣传。以“我身边的好税官”推选宣传活动为载体,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组织动员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干部积极参与,推选出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群众拥护、组织信任的先进典型。在全国范围内举办有奖征文,在《中国税务报》开设专栏,充分运用各地主流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地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弘扬税务部门核心价值理念,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公共形象。择优向中央主流媒体推荐宣传,力争产生若干名在全国有一定感染力的基层先进人物。

(四)着力提高社会税收法治意识,加强税收法制宣传。以加强对税收法治理念、税收职能作用、税收基本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为重点,在巩固完善以往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传播形式和传播平台(如博客、微博、公益短片、动漫、漫画、摄影、书画、栏目剧等),增强税收宣传的大众化。进一步加强各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和办税服务厅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普法宣传中的载体作用。认真落实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税收法律知识的“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巩固青少年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切实增强税收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五)夯实宣传工作基础,加强宣传能力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税收宣传的组织协调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激励考核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为税收宣传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支持宣传部门充实宣传力量,采取以会代训、以评代训和专业培训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培训。切实加强税收宣传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

请各地税务机关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宣传工作计划,抓好全年宣传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办公厅将通过《税务简报》编发“2012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加强税收宣传信息交流。各地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在次年1月向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办报送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和宣传月总结,包括推荐1-2个优秀创新项目,创新项目要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音像图片资料(报送的电子邮箱为:bacd7788@sina.)。税务总局将在此基础上对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税收宣传重点项目

1.总局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地税局同步举行 “税务局长在线访谈”活动。
2.在全国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推选宣传活动。
3.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涉税热点话题开展议题设置宣传。
4.聘请税收专家学者组成税收评论员队伍。
5.在《求是》刊发总局领导署名文章。
6.在中央媒体开辟税收宣传专版。
7.在央视2套、12套播出税收栏目剧、系列剧和税收动漫公益短片。
8.开展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
9.开展第八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
10.开展第七届全国税收漫画大赛。
11.开展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研讨有奖征文活动。
12.开展税收博文(包括博客、微博、短信)有奖征集活动。
13.与人民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举办税收知识竞赛。
14.编辑出版“六五”普法丛书。
15.编辑出版《当代中国税收画册》。
16.在税务系统探索推出一批官方微博。
17.举办“书法与税法”大型书法竞赛。
18.巩固税收宣传教育基地。

附件2: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发展•民生
2.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3.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4.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5.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6.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7.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8.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9.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10.税收连着你我他,诚信纳税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