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使用不同出口商品编码的检查在*到企业检查之前,可事先到主管的退税部门,根据海关出口信息,统计被查企业在出口退税率调整前后的出口情况,据此来查找在不同时期使用不同商品编码的出口货物。具体可从以下方面检查:一是了解企业的投资情况。检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看其借方发生额是否发生,如新增了固定资产,与新增出口货物有何关联。二是了解新增出口货物的生产工艺及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根据企业技术部门提供的生产工艺情况,检查“原 材料” 会计科目的借贷方记载的明细情况,判断与生产工艺所需是否一致。三是根据新增出口货物的生产工艺、产品用途、规格型号、使用对象等情况,与海关商品编码注释进行核对,判断企业新增出口货物所报的出口商品编码的应用是否准确。
5.外购出口货物的检查
(1)对出口企业没有注明有外购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检查人员在未知被查企业有外购货物直接出口的情况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一是全面分析出口企业的出口产品结构情况,对新增的出口商品、其一出口商品增幅很大或出口总额大幅提高要重点关注。二是检查“产成品”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是否存 在将外购的货物入“产成品”账,是否存在报关出口的商品在结 转完工产品成本中没有反映。三是检查“原材料”会计科目的核 算内容,是否存在直接将外购的货物入“原材料”账。四是查找 被查企业是否有异地报关的出口货物。 五是评估被查企业的生产能力。
(2)对出口企业已注明有外购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对照文件规定,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确定申报免抵退的外购货物是否属视同自产货物范围,该企业是否属总局批准的试点单位。
(三)外贸出口供货企业检查方法
1.企业生产能力的检查。调查供货企业成立时间,特别是成立时间不长的企业,是否符合新设企业开发业务、人员招聘、组织生产销售等必须的常规;调查企业注册资本数额,有无设立后即抽走资本情况;调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 是否具备生产所售商 品的能力,有无原材料、产成品的堆放场地;调查企业职工人数,是否具备生产所必须的人员,通过询问职工,查明工资表所列员工人数有无虚列;调查企业生产设备,是否能够生产所售商品,有无正常运转等。
2.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的检查,如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查明企业是否发生必须的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到当地供电、供水部门了解发生的水电费是否真实;对大额的办公费用、差旅费核实原始凭证是否合法,费用发生是否真实。
3.对企业取得进项是否有棉花等免税农产品的检查。核查企业进项税金对应的货物是否是所售货物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的情况。对服装生产企业来说,是否存 在取得皮棉、籽棉、棉纱等离服装产业链较远的原料的进项抵扣。
4.通对对工人、仓库管理人员询问,核实企业是否进行过相关服装的生产。
通过以上检查,核实企业是否具备服装生产能力,是否生产过所售服装。除以上检查外,针对虚开发票所进行的货物流、资金流、票流的检查,参照其他一般虚开发票案件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