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税发[2010]101号           2010.10.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国际税收管理先进理念和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税源管理新途径,税务总局决定,在上海、江苏、安徽、河南、广东、青岛国税局和广东、山东地税局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多,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企业集团大量增加,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企业核算的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不断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的由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粗放的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更新理念,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以建立和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优化服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
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坚持依法征管原则,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求实创新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学习借鉴国际税收管理先进理念和经验,勇于创新税源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积极探索税源管理规律。
  3.积极稳妥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细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试点工作,保持队伍的稳定和各项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
  4.注重结合
  要根据税收征管战略目标,合理确定税源专业化管理目标;要按照逐步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总要求,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措施;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三、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确立税源管理目标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核心,要通过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手段审核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合法性,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收率。

  (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税源管理全过程,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大的纳税人,实现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按照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等设计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及风险特征库;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不同风险,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措施,促进纳税遵从度提高。

  (三)实施信息管税
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应用为主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信息管税。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纳税人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做好企业集团经营、税收信息的常规性采集工作;逐步推广网络发票,最大限度采集发票信息;做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工作;完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机制。严格数据录入审核,加强数据整理、存储、交换、校验等方面管理,提高数据管理质量。提高税务档案管理的电子化水平。运用数据分析应用等系统,加强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的分析比对;综合运用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收关联分析等方法,*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

  (四)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根据税源结构及其风险特点,按照纳税人规模(大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行业,兼顾国际税收等特定业务,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根据税源科学分类和风险管理流程,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探索提升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管理层级。税务总局主要负责全国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战略目标规划的制定、全国性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应用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纳税评估模型及风险特征库、搭建风险管理平台、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和等级排序、下达风险应对任务、实施风险管理绩效评估等)、组织对定点联系企业的纳税评估等。省局主要负责本级风险管理工作及组织实施大企业(跨地市经营、本级重点税源、特定业务)的纳税评估等。市局主要负责本级风险管理工作及组织实施大企业(跨县区经营、本级重点税源、特定业务)的纳税评估等。县(区)局主要负责本级风险管理工作及组织实施本级重点税源、中小企业、个体户的纳税评估等。调整内设部门税源管理职责,将税收风险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下达应对任务等职责整合到相应部门,归口履行上述职能。在坚持现行财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现有按照划片管户设立的税源管理机构,调整为按照规模、行业、特定业务等分类的税源管理机构,主要从事纳税评估。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职责,改变目前税收管理员“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办法,设置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等岗位,实施专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