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六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国税办发[2006]46号         2006.7.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税务系统“六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5〕29号)印发以来,为推动全国税务系统“六员”培训工作,总局组织编印了“六员”培训大纲,举办了16期1100人参加的办税大厅服务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反避税人员业务骨干教学研讨班。各地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六员”培训工作,在规划部署、编制资料、组织师资、完善形式、建立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山东省国税局确定了“六员”培训“七个一”措施;黑龙江省国税局组织编印了“六员”岗位技能培训系列教材;河南省国税局编印了突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资料和练习题库,并组织了“全员大学习、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能力大提高”的全员考试;江西省国税局开通每日一题网上练兵平台,并开展了“十员”500佳岗位培训活动;广东省地税局开展了“纳税服务大练兵大比武暨纳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并研究开发了税收管理员操作平台软件,将管理员的操作过程程序化,使培训更加具体化;重庆市地税局、安徽省国税局、安徽省地税局等结合“六员”培训的开展,制定部署了“六员”能手竞赛方案;云南省国税局开展评选300名优秀办税大厅服务员、优秀税收管理员、优秀稽查员活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各地“六员”培训已普遍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各地在开展“六员”培训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对“六员”培训工作的部署过于笼统或者没有“六员”培训项目。二是有的单位协调配合不够有力。一些单位没有将相关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力量很好地整合起来,缺乏明确要求和统一安排。三是有些单位配套保障有待加强。有的单位没有订购或编制统一的培训教材,基层单位培训师资短缺。四是培训形式还比较单一。有重脱产集中培训轻在岗学习指导的倾向,对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开展“六员”培训缺乏探索。
 
为推动“六员”培训工作扎实*地开展,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税务系统“六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现就进一步推进“六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规划,进一步明确推进“六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开展“六员”培训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的高度,将集中开展并不断深化“六员”培训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作为贯彻党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升一线干部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围绕全面提升“六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工作技能,坚持以加强指导、优化服务为主线,以编印素材、充实内容为重点,以培训骨干、保证师资为基础,以拓宽渠道、创新形式为依托,以实施考评、全面检查为手段,以全面推进、确保质量为目标的指导思想,扎实做好对 “六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切实实现“六员”岗位业务技能达标、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形成梯次业务骨干的“六员”培训目标。
  
二、明确责任,协调配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员”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人员广,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各级税务机关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各部门的协调,为“六员”培训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教育培训部门要在党组的领导下,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听取各业务部门对“六员”的培训需求,根据“六员”相关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提出具体的培训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业务部门要细化相关工作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岗位工作规范,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为“六员”相关人员提升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创造条件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