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股权转让:不得不关注的9个问题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收入需按10%代扣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各类税费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财税外字[1985]号中日、中英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86]财税协字15号执行税收协定若干条文解释 安徽地税明确8类来源于中国的境外所得税征缴细则
国税外[1988]333号 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垫付的部分费用
可不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征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6]165号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 国税函[1999]607号 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否构成税收协定
所述常设机构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国税发[2003]28号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30号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际便函[2008]184号关于更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样的函 国税函[2008]650号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国税函[2008]8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国税函[2008]945号外国政府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免税审批程序 国税函[2008]952号非居民企业船舶、航空运输收入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955号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897号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 国税发[2009]3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9]6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解读国税发[2009]6号:非居民企业也应当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国税发[2009]11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 总局令2009年第19号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9]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