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4.7. 企业税务部门应协同财务部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
  4.7.1. 制定各项涉税会计事务的处理流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7.2. 完善纳税申报表编制、复核和审批、以及税款缴纳的程序,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7.3. 按照税务法律法规,真实、完整、准确地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
  4.8. 对于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企业应建立监控机制,评估其累计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5. 信息与沟通
  5.1.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与管理层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5.2. 企业应与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
  5.3. 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5.3.1. 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
  5.3.2. 建立年度税务日历,自动提醒相关责任人完成涉税业务,并跟踪监控工作完成情况。

  6. 监督和改进
  6.1. 税务总负责人应定期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审核,不断改进和优化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6.2.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根据企业的整体控制目标,对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企业可以委托相关中介机构,根据本指引和相关执业准则的要求,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鉴证,并向税务机关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