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22行+23行+24行+25行=26行
    27行+28行29行=30行
    47行+54行+55行=56行  56行+63行=64行
    33行+…+46行=47行  57行-58行=59行
    48行+…+53行=54行  59行+…+62行=63行
    64行=32行

    2.《利润表》反映税务师事务所在一定期间内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各栏关系:
    1行-2行-3行=4行
    4行+5行-6行-7行-8行=9行
    9行+10行+11行+12行-13行=14行
    14行-15行=16行

    3.《现金流量表》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各栏关系:
    10行+20行+29行+30行=31行
    4行-9行=10行  15行-19行=20行
    24行-28行=29行
    1行+2行+3行=4行  5行+6行+7行+8行=9行
    11行+12行+13行+14行=15行
    16行+17行+18行=19行
    21行+22行+23行=24行
    25行+26行+27行=28行

    4.《利润分配表》反映企业利润分配的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的结余情况。
    各栏关系:
    1行+2行+3行=4行
    4行-5行-6行-7行-8行-9行=10行
    10行-11行-12行-13行=14行

    5.《支出明细表》反映税务师事务所全年各项支出开支的实际发生数。
    各栏关系:
    2行+…+16行=1行  20行+…+29行=19行
    1行+17行+18行+19行+30行+31行=32行

    6.《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反映税务师事务所年末机构、人员、办公设施等情况。

    7.各表之间逻辑关系:
    (1)《利润分配表》第14行与《资产负债表》第62行一致,《利润分配表》第1行与《利润表》第16行一致。
    (2)《利润表》第2行与《支出明细表》第1行一致,《利润表》第3行与《支出明细表》第17行一致,《利润表》第7行与《支出明细表》第19行一致,《利润表》第8行与《支出明细表》第30行一致,《利润表》第13行与《支出明细表》第31行一致。

    三、会计核算衔接的具体方法:
    (一)截止2002年3底,打印出2001年12月31日名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2001年度损益表、业务支出明细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
    (二)会计科目之间的调整通过编制自制转账凭证设置新账户。
    (三)截止2002年3月底,打印出2001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各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2001底调整后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支出明细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
    (四)事务所应按规定向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支出明细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按原办法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分半年和年度报送两次,为必报表;其他表均为年度报,由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视需要自行规定报送。半年报时间为当年7月15日前,年度报时间为次年2月15日前。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于次年3月31日前向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上年全省(区、市)汇总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原报送的税务代理机构情况汇总表。原报送的税务代理机构情况汇总表中“改制前”一栏及“改制后”三字去掉,原填表说明中“2000年”字样均改为“上年”。

    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会计科目对照表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表
    4.现金流量表
    5.利润分配表
    6.支出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