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
《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8]96号  发文日期:1998-06-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青税务学院:

  现将《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8]10号,下称《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全国税务系统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当前,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国家的各项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稳定面临新的情况和问题。部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下岗和失业人员增加,一些干部群众中存在种种思想认识问题,在税务干部职工中也有所反映,妨碍着税收任务的完成和税务队伍的稳定。目前,税收工作事关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完成、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是一切工作的中心。在这种形势下,加强税务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更具有特别重要意义。
  做好当前税务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决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紧紧围绕组织税收收入这个中心,振奋精神,凝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坚决完成税收任务和保持税务队伍的稳定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要抓住改革开放20周年这一有利时机,联系税收改革的实际,在干部职工中进行一次*的形势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和有关方针政策教育,运用报告会、座谈会、参观访问和举办小型展览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看形势,从切身体会和身边变化看形势。让大家认识到,今天的大好形势来之不易,一定要十分珍惜。相信党和政府能够带领人民克服困难,解决好前进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在教育中,要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分析税收工作形势,既要看到不利因素,更要看到有利方面,倡导拼搏和奉献精神。通过教育,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五大精神上来,把干部职工的力量凝聚到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上来。
  二、及时掌握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效果
  要真正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各地税务部门要认真分析队伍的思想动态,尤其在税收征收工作难度大、新政策出台、机构改革、工作调整、职务变动前后以及干部职工家属下岗和实现再就业等情况下,要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反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增强思想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
  要改进思想工作方法。坚持民主原则和积极疏导的方法,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说服力。
  要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针对税务干部职工产生的各类现实思想问题,采取灵活方针,及时解决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善于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把思想教育*到保证税收任务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中去。
  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扎扎实实为干部职工办实事。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职工子女入学、入托、就业和职工家属下岗及再就业问题等,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各级领导要转变作风,*实际,切实做好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各地税务部门的领导,要*基层,尤其要到条件艰苦的税收一线,倾听干部职工的心声,与基层群众交朋友,结对子,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带头向干部职工讲形势、讲政策,做好宣传释疑工作。
  坚持身教重于言教。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以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影响带动群众,坚决纠正对基层群众意见麻木不仁、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作风。
  要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重视近年来税务系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集体和个人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和辐射作用,运用模范人物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以团结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为税收事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