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科学技术三项费用(略)
六、职工福利基金
(一)职工福利基金,按照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比例,从生产成本中提取。编外人员生活费和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可以视同工资按照规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列入营业外开支。
(二)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医务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就医路费等。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劳动保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3.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的人员工资和各项支出同各项收入相抵后的差额,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修理费用等。
4.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5.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6.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三)(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