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七、全民、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按标准价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免交契税。但每户只能享受一次免税照顾。

      八、按本规定征收的“两金”和税收,原则上由财政部门安排用于住房制度改革。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过去住房制度改革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策的规定中,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