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三)黄酒
  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糯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四)啤酒
  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
  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五)其他酒
  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其征收范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
  1.糠鼓白酒是指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制的白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税。
  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酿制的白酒。
  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通过酒曲发酵),采用压榨酿制的酒度不超过12度的酒。
  酒度超过12度的应按黄酒征税。
  4.复制酒是指以白酒、黄酒、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如各种配制酒、泡制酒、滋补酒等等。
  5;果木酒是指以各种果品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过滤酿制的酒。
  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调配,冲加二氧化碳制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
  7.药酒是指按照医药卫生部门的标准,以白酒、黄酒为酒基,加入各种药材泡制或配制的酒。

  (六)酒精
  酒精又名乙醇,是指以含有淀粉或糖分的原料,经糖化和发酵后,用蒸馏方法生产的酒精度数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也可以石油裂解气中的乙烯为原料,用合成方法制成。
  酒精的征收范围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
  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
  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
  (一)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
  (二)香粉是指用于粉饰面颊的化妆品。按其形态有粉状、块状和液状。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绒粉扑,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的小盒胭脂和胭脂扑,均应按“香粉”征税。
  (三)口红又称唇膏,是涂饰于嘴唇的化妆品,口红的颜色一般以红色为主,也有白色的(俗称口白),还有一种变色口红,是用曙红酸等染料调制而成的。
  (四)指甲油又名“美指油”,是用于修饰保护指甲的一种有色或无色的油性液态化妆品。
  (五)胭脂是擦敷于面颊皮肤上的化妆品。有粉质块状胭脂、透明状胭脂膏及乳化状胭脂膏等。
  (六)眉笔是修饰眉毛用的化妆品。有铅笔式和推管式两种。
  (七)唇笔是修饰嘴唇用的化妆品。
  (八)蓝眼油是涂抹于眼窝周围和眼皮的化妆品。它是以油脂、蜡和颜料为主要原材料制成。色彩有蓝色、绿色、棕色等等,因蓝色使用最为普遍,故俗称“蓝眼油”。眼影膏、眼影霜、眼影粉应按照蓝眼油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