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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半年总结三篇

发布时间:2019-04-21 13:08:01


  (三)依法监管,促进安全发展。一是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深化“八打八治”打非治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整改回头看、治理见成效”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管理情况检查。全面组织开展全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区安委办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安监等部门,通过工作自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看资料等方式先后2次对全区所有街道(镇)、工业区和24家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共查处违法建筑11处、非法违法行为16起,拆除违章建筑面积61713平米。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许可和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监管,组织开展多层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查没非正规渠道来源、违禁与伪劣烟花爆竹产品32箱并全部移交公安XX分局予以销毁。季节性零售结束后,我区两家批发公司对零售网点的剩余烟花爆竹统一原价回收,确保了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二是依法查处群众举报案件。今年以来,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案件达23起,较往年相比明显增多,其中举报非法储存、买卖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案件比较集中,为切实打击非法违法储存、买卖危险化学品行为,区安委办制定了《*开展XX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闪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区安监局联合洪塘街道、庄桥街道、公安XX分局和XX消防大队等部门,对5处危化品储存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共查获疑似危险化学品487桶,共计约64、6吨,并通过宁波电视台对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进行报道,有力打击了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三是强化分层分级监管。强化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分层分级组织执法检查,确保行业、属地生产安全。截至6月底,区、街道(镇)安监部门两级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319家,依法查处事故隐患377项,行政处罚63次,其中罚款处罚8次,处罚罚款45、46万元。


  (四)强化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安。一是狠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宁波绿色学校公共宣传教育基地作用,配齐相关硬件设施设备,逐步将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向绿色学校集中,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把培训考核关,积极探索网上在线考试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截至6月底,全区累计培训各类人员42015人(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710人,企业安管员605人,特种作业人员200人,从业人员40500人)。二是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组织开展了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咨询日、讲师团百企行、安全生产征文等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形成了关注安全生产、关注生命安全的浓厚氛围。据统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31项、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2000多人、组织各种知识竞赛28次、举行各种演练25次、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横幅523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1600余份、刊出黑板报146期、展出图片1600多张、发放宣传资料5300多份、收集安全生产征文350篇。三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过本地媒体《新XX》,先后曝光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11起,将案例基本情况、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和罚款金额等信息同步公开,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增强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四是全面启动“两微”平台。先后开通完善XX安监微博、微信平台,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典型事故安监、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常识等信息通过微平台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教育实效,目前已发布(转发)微博(信)信息1100多条。


  (五)强化作风建设,推动工作创新。一是组织开展“深改革、强规范、提能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全区安监系统*开展“深改革、强规范、提能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对照责任和权力清单,认真梳理分析履行责任、权力中不规范、不完善、不合理等问题,认真排查廉政建设风险点,先后排查隐患点20多处,分别制定了针对性防范措施。二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通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完善了《XX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XX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专业人才派遣与使用实施细则》、《XX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规定》、《XX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分析制度》、《一般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制度》、《一般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认定制度》等规章制度,并针对查没危险化学品处置问题展开了由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和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参加的查没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协调会议,根据《宁波市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XX区依法查没的危险化学品处置程序和办法。三是探索建立安全生产“12+1”专项整治新机制。紧扣区域安全特点,将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分类,在全年12个月中每月开展一项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北旅游线非法买卖危化品整治、危险化学品票据贸易单位非法存储安全专项检查、喷涂漆行业、重点路段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低小散(冷热轧)行业整治、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和重点区域(洪塘街道胜丰区域)安全隐患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通过“12+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