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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部上半年工作总结三篇

发布时间:2019-04-21 13:07:08

【导语】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就在此时需要回头总结之际才猛然间意识到日子的匆匆。《公司采购部上半年工作总结三篇》是范文大全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


  20XX年上半年,本中心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规范、重服务、重效率”的工作思路,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财政资金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管理,在制度建设上求创新。


  一是规范制度的建设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共制定出台3项制度:《浠水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过程中,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为和提高执行效率具有指导意义。《浠水县公务用车维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地对政府公务用车的维修操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对提高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服务质量和法律责任起到促进作用。鉴于协议定点供货不同行业的范围和标准作了调整,新修订了《浠水县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行为,方便单位日常采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益和效率。


  二是规范财政性资金审批程序的管理。鉴于政府采购中采购资金来源渠道广泛,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资金的类别及用途,制定规范的制度,我们对集中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一般财政性采购,严格要求进采购资金专户,由采购办直XXX接划转到供应商账户,有效监督资金的运行方向。对政府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审核及资金审批程序,实行自下而上,分级审批的原则,由采购单位报告采购项目,根据采购执行情况落实采购资金来源,采购办审核报县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局安排使用资金,保证了政府采购资金的高效、安全使用。


  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现状,严格实行更换车辆报告制度,对单位更换的旧车辆和其它处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函告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置拍卖的国有资产资金上缴国库,对新购车辆实行台帐跟踪管理。防范国有资产和资金的流失,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拓展领域,在规模范围上求突破。


  二是拓展工程建设采购领域。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县近年来政府投资的工程增长较快,政府投入资金很大,但根据年初县治工办对我县工程建设专项治理检查情况发现,有大部分政府财政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没有进行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采购办按照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加强对水利、交通、城建等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政府采购职能。(三)强化监督,在执行上求突破


  二是强化采购单位的监督。近期,政府采购办组织对我县30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有明显的好转,大宗商品和大项目建设基本通过了政府采购,对部分检查中的问题当场作出了纠正,并就零星采购等普遍突出性问题作出具体分析,对改进和完善我们的采购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方向。


  三是加强协议定点供应商的监督。为更好地做好下年度的协议定点供应商的


  (三)营造环境,在宣传教育培训上求突破


  一是查找责任岗位廉政风险点。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人人查找责任岗位廉政风险点,从计划审批、信息发布、项目监审、业务采购、资金支付等五个不同的岗位,制定出各自的控制标准和控制措施,并制作“责任岗位廉政风险点警示牌”,放在各自的办公桌上,时刻提醒自己,按规定办事,廉洁奉公,落实“十个全覆盖”精神,建立政府采购廉政安。


  二是加强组织学习培训。年初,在全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学习培训会上,我县组织了政府采购工作人员4名和代理机构人员6名通过了培训考试,集中学习了《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和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5月13日,采购中心又组我县18名供应商代表培训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工作操作流程。6月底,我中心还将对本次中标的61个协议定点供应商进行培训,以达到凡参与我县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都掌握采购知识,做知、用、精的采购人员。通过广泛学习,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工作标准,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执行力,形成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