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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科室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4-21 11:15:02

  (二)科学制定增人计划,全力服务社会需求。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单位需求,坚持“三个”突出的原则,即:突出向卫生、教育等事关民生领域倾斜;突出监管、执法和一些严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位需要;突出向缺编单位倾斜,兼顾人才培养的连续性,适当考虑相关单位人员需求。在认真调研,科学分析,统筹考虑的基础上,于5月中旬制定了2012年度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时间早于往年,确保了考录人才的质量。今年,全市有关事业单位共拟增人170名,其中教育系统58名、卫生专业80名、其他事业单位32名。

  (三)搞好重点领域调研,全力服务经济建设。上半年,我们本着有利于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制约发展的管理瓶颈,通过外出学习、调研等形式,就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等相关问题拟定了初步意见。同时,对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现有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调研,广泛征求三区有关人员的意见,因地制宜设置机构,使机构设置更趋科学、合理,能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此项工作现已进入领导决策程序。

  (四)强化民生服务职能,全力服务社会事业。为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积极争取的基础上,设置了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建制级别由股级调整为副科级,设置综合科、客运科、货运科和安全科四个股级内设机构。使事关民生和百姓安全的职能得到了加强,在机构、编制及人员方面予以了保障。

  (五)*巩固改革成果,全力服务科学发展。为进一步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5月下旬开始,利用半个多月时间,我们对涉及政府部门职责和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的31个部门,通过采取自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政府部门职责和行政审批项目调整落实到位。

  二、围绕落实制度规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坚持机构编制“三个一”审批制度。为强化机构编制工作地位,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与增减、经费管理形式的确定与改变等机构编制事宜,都必须经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个部门承办,由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各单位不得直接向市委、市政府或市领导打报告请示机构编制事宜,市直各部门不得在工作文件、领导讲话、检查评比中干涉机构的设置。以此杜绝机构编制管理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等不良现象。

  (二)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为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建立了机关、事业编制审批、增人进编审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登记等工作流程,使各科室间的工作协作程序更加明确,减少重复性工作。同时,较好维护了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促进各部门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堵塞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中的漏洞。

  (三)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为认真贯彻《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我们以龙编办〔2012〕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单位自查结束后,组成三个检查组利用两个周时间*各部门,通过采取听汇报、查看有关资料等形式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做到“两突出”即:突出检查重点内容,主要对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挂牌、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人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突出检查重点部门,对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机构整合、职能调整较大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巩固改革成果。通过检查,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效力。

  (四)严格“编制实名制”。为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选配工作的监督,2012年在原有纸质人员编制台账的基础上,建立了电子版人员编制台账。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建立了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对全市在编人员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通了政务专网,较好落实了“实名制”。制定了日常数据更新制度,凡人员编制变动,随时进行审核登记,动态反应人员增减情况,确保编制数据的及时、准确。

  三、围绕规范管理,夯实事业单位管理基础

  (一)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年检程序,严把审验材料关,全面推行网上登记(试行)管理,圆满完成了登记年检任务。截止目前,需参加年检的436个事业法人单位全部参加了年检,年检率达到100%。其中今年新登记法人单位3个,变更事项109项、注销事业单位1个,补领证书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