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上半年工作总结三篇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为手段,以强化服务为抓手,以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同心协力,扎实工作,顺利实现了“十二五”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三连冠”的目标。我局在编在职一共有63人(女19人),已婚育龄妇女10人,今年上半年出生人数1人,目前在孕1人(首胎)。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上半年,我局计生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领导重视,强化职责。局党组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谭忠庭同志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陈燕珠副局长主动抓,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专(兼)职人员具体抓,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我局年度要点工作,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使人口计生工作能顺利开展。我局根据工作实际,于20XX年11月5日召开20XX年计生工作部署会,总结回顾我局20XX年的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部署20XX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3月19日召开了全系统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会议由陈燕珠副局长主持,局属各单位领导、计生专(兼)职人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等负责人参加。会上传达传达学习在陈辞书记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谭局长强调,要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分解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指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坚持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结合各自的管理职能,我们把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下发《人社系统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任务分解表》,落实完成事项和完成时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级签订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对在人口计生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和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有关人员按照《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问责细则》进行责任追究。从而形成了党组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围绕职责、稳步推进,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一)加大对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力度。健全内部计生管理制度,各类人口计生报表、卡册均按规定建立并及时汇总上报属地计生部门;当年应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夫妇均落实节育措施。对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家属通过询问、访谈的形式,了解育龄夫妇的情况,随时掌握其生育情况,确保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加强与属地计生部门的沟通力度。积极协助和配合秀英、美兰计生部门做好对干部职工、租赁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局劳动监察部门还通过用工监察,督促用工单位,在招用人员签订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得超生、强生。
(三)加大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力度。积极协助和配合美兰计生部门做好对租赁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凡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一律不给租住。
(四)加大对挂钩点的帮扶。根据海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我局一直与龙华区金宇街道挂靠联系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下属的9个事业单位与金宇街道的8个居委会进行无缝对接,挂钩帮扶各居委会,*联系点指导工作,努力为挂点街道和居委会开展好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必要条件。5月15日陈燕珠副局长带队到金宇街道调研,*交流,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不足,做好今年的结对帮扶计划,继续加大帮扶力度。
(五)加大对调动人员的审查力度。在办理国有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工时,对市外户籍人员严格核查原户籍所在地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海口市户籍已婚人员,核查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的,核查拟调入单位所在地的区计生局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对法定外生育的超生对象,不予办理招(调)工手续。此外,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办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公务员先进评选和行政奖励的重要条件。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今年上半年查验计生证明材料共计11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