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医疗惠民工程。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健康首府”建设,促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围绕健康新疆“2030规划”,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医联体建设,继续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跨境远程医疗服务平台、跨境医疗旅游推介平台深度应用,巩固京乌医疗卫生合作成果。加强妇幼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妇幼卫生机构服务保障能力。统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实施社保惠民工程。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执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及时调整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降低特殊药品及耗材价格,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推进“智慧社保”建设,构建社保服务新模式。
(六)*实施扶贫惠民工程。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发展特色农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和服务业,拓宽困难群众增收渠道,变“输血”为“造血”。加大医疗保障、大病保险、教育、就业等政策对农村困难群众倾斜力度,突出抓好低保对象、长期病患、孤寡老人等重点群体帮扶,对重度残疾和特困人员进行政策性托底。
(七)*实施安居惠民工程。新建安居富民房1000户,争取实现农村困难家庭安居富民房全覆盖。进一步放宽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降低申请门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租赁住房建设,向社会提供租赁住房1000套。
(八)*实施暖心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居家养老试点,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关心关注困难儿童,建成30个“儿童之家”。全面完成主城区大众化餐饮和早餐惠民工程体系建设。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优化公交线路,加大社区巴士等微循环公交实施力度,方便群众出行。持续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
(九)*实施安全惠民工程。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建筑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工作,完善监测预警、救援救助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为激励首府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方方面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在全社会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总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引领、精神支撑、智力支持。加快推进乌鲁木齐文化中心、丝绸之路文化展示中心、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京剧院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继续开展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积极创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特色街区,努力培育文化消费新热点。持续实施戏曲振兴工程,推进文化惠民卡增质扩面,全年开展惠民演出300场。统筹推进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推动统计、外事、市场监管、人防、气象、档案、科学普及、红十字、史志编纂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坚持把反分裂斗争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表里如一,坚决清除“两面人”“两面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