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城乡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区域性新兴城市建设,推进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城市规划“多规合一”。新修订《陆川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5)》,统筹推进重大市政道路、城市新区开发、市政设施建设等城市建设工程,城东新区开发、东环路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基本完成棚户区旧住宅外立面改造工程。规划建设地下管廊,实施排水排涝工程。开展市政市容整治,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同步推进重点镇规划建设工作,完成马坡镇、米场镇、乌石镇、良田镇等镇控规的编制实施,推进文官村、龙化村、长旺村等7个村屯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工程。
(五)突出改革提效,激发社会发展活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果。全面开展“六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圆满完成陆川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的首次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县税务局荣获全国第26名、全区第1名。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23项,保留中介服务事项44项。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只需跑一次”及“一次不用跑”事项占部门一次性告知清单事项的93.71%,网上办事率达80.44%。项目审批所需时间由原来的10.19天减少到1.5天,提速86.05%。开展“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双随机、一公开”等商事制度改革,新增市场主体10855户、累计30933户。
(六)强化污染防治,建设美丽生态陆川。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件全部办理完毕,完成整改198件,完成率72.8%。自治区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案件47件,实际件为32件,完成整改23件,整改完成率72%。抓好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清拆猪场639家、面积约16万平方米。加强九洲江流域2.93万亩国家和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管护,新规划落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519万亩。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关停淘汰红砖厂41家、拆除烟囱14条。PM2.5、PM10均在控制目标内,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9%,优于90.7%的控制目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改厕14017户,改厨14035户。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站190座,建成镇村垃圾处理设施24座,逐步实现镇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七)立足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发展扶贫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形成健康扶贫保障线,顺利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累计投入29亿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陆川中学东校区顺利搬迁。高考成绩显著,陆川中学一本上线人数和上线率稳居全区同类高中前列。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城镇新增就业4864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16家乡镇卫生院达到规范化标准,珊罗镇、平乐镇、清湖镇等3个镇中心卫生院获得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啀戏《橘红花开》荣获全区第六届基层群众文艺汇演一等奖。良田镇文官村获评为自治区级“文明示范村”。县档案局获得“全区档案系统集体二等功”,县食品药品执法大队获得“全区食品药监系统集体二等功”。完成全国2020年第二轮县志办修志出版,《陆川年鉴2013》被评为全区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二等奖。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政府负债率低于风险控制线。创新“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化解一批重大疑难历史积案,县调处办荣获“自治区调处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推进精准排查、精细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开展“扫黑除恶”、“神剑专项行动”、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强力推进禁毒重点整治。率先在全区实施“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惠民工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防汛减灾、消防、公共安全等工作。我县连续7年被评为全国县级防震减灾先进单位,连续13年被评为广西平安县。
(八)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政府系统廉洁行政。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司法建议,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定向审计、大数据审计和内审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持续提升,平安陆川网被评为“中国优秀政法网站”。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