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社会治安防控行动。坚持公安与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管控力度,确保“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治安动态防控能力。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高标准建设全国反洗钱领域骨干联勤中心,*开展“9·8”专案攻坚,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18、禁毒城市创建行动。加快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构建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禁毒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作用,开展“七进”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禁毒氛围。建立健全毒情研判和多警种联动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形成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实施社区戒毒康复“831”工程,落实“3+N”社会帮教,帮扶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19、社区治理提升行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突出解决好社区活动用房不足问题。健全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进基层自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发挥好社区服务中心窗口便民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有效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
20、矛盾调处化解行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作用,健全落实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便捷化、精准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12345”热线整合,提升信访服务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集中开展进京越级访专项治理,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攻坚行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加快转型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是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凝聚力、激发创造力、强化执行力、提高战斗力,着力打造群众最满意、企业最满意的“两最”政府。
强化理论武装,建设学习型政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在我省考察时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学用结合,更新知识储备,打牢全面、系统、专业的知识根底,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专业化能力。
*解放思想,建设创新型政府。坚持在提升行政效能上解放思想,发扬“敢”字精神,抢抓发展机遇,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推进政府治理理念创新、服务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学江门、找差距、谋转型、促振兴”学习年活动,学习江门在创新精神、服务意识、法治思维、市场化理念等方面的做法经验,对标找差、取长补短,切实把解放思想转化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对标中央、省机构改革要求,调机构、优职能,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深化作风整顿,建设实干型政府。围绕创优发展环境,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下决心下气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化政府绩效管理,强化目标任务考核,铆紧各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提升政府执行力。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公平导向、效率导向,找准工作发力点,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数、心中有谱。强化“一切围着企业转,一切围着项目干”的“店小二”服务理念,增强前瞻思维、专业素养、务实干劲,打造“胸有全局、心有规矩、肩有担当、业有专攻”干部队伍。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政府工作全过程,严格依法履职、依法用权、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新型智库作用,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