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目标,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标升级,高标准建设“生态磐安”
坚持绿水青山本色。*实施碧水行动,加快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基本建成“全域污水零直排区”,稳步推进全域Ⅱ类水创建,确保出境断面水质100%达标。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扬尘烟尘等重点污染源管控,建设县级以上标准化工地14个,确保全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95%以上,PM2.5年均浓度29μg/m3以下。实施清废净土行动,*开展土壤污染详查,规范医疗、农药等废弃物收集处置,实现农业“两区”土壤清洁率92%以上;*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创建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2个、示范村5个,80%行政村达到优秀标准;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争取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殡葬改革,基本实现重点区域“无坟化”。
擦亮生态保护底色。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坚定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智慧环保、污染源“一张图”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监管服务水平。开展生态环保知识“五进”和生态文明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逐步营造“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彰显生态廊道特色。按照“1+6”的总体架构,围绕“全域公园化、廊道景区化”的目标,全面谋划生态廊道项目,不断扩大覆盖面。深化推进文溪流域市级示范廊道节点建设,建好西溪、好溪、夹溪、始丰溪、溪炉港、八达溪等6条县级特色廊道。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省级森林人家3个以上。
(三)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统领,加快有机更新,推动协调共进,高品质建设“美丽磐安”
加快建设美丽城市。推动老城区拆迁改造从“拆”向“建”转变,城上西区块竣工验收、东区块完成房建主体,东溪街南、市口、五指、县府东侧等区块基本完成建设,大田畈区块完成60%,文明街、东溪街北区块完成25%。着力改善城区住房条件困难户和住人危房户居住条件。推动新老城区组团融合发展,加快新城区、云山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启动杭温高铁站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南坞、六冲拆迁安置。稳步实施22个城郊村改造。全面完成第一轮小城市试点计划,统筹推进城区周边山体、水体美化亮化,实施文溪两岸部分建筑立面、滨水景观等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桃花坞区块、后坞至西山等市政道路和环卫基地建设。*开展城区市容市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建设共享互通的“智慧城管”,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美丽城镇。加快尖山县域副中心建设,提升省级中心镇建设水平,促进台地一体化发展。推进冷水市级中心镇建设,基本完成金台铁路站场土地平整与道路主框架建设。全面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打造红色旅游、民俗文化等特色品牌。严格管控新增违建,全面消除存量违建,争创省“无违建县”。加大异地搬迁力度,促进城镇人口集聚,启动九里塘移民小区二期工程,做好尖山移民小区三期工作,全年完成异地搬迁200户500人以上。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争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持续推进“五村同创、三美共建”,*开展五星3A评选,巩固提升美丽庭院创建成果,打造省级精品村3个;以“十美村”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残墙破顶危房拆除,创建“十美村”40个、整洁村80个。抓好管头、横路、榉溪等省历史文化重点村保护利用,创建省美丽宜居示范村5个。继续推进“厕所革命”,新建或改造公厕50座以上,旱厕拆除率和行政村公厕覆盖率达100%。争创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完善和美乡村建设规划体系,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两进两回”机制,大力推进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六无善治”平安村庄创建,建成示范村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