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鼓励扶持自主创业,完成“满绣绣娘”等职业培训2362人,新增就业1005人,劳务输出3175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发放城乡低保金3375万元,涉及贫困人口7876户、13558人。清退城乡低保780户1752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费970万元,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5880人次,救助资金325万元。投资126万元,维修改造新宾镇黄旗、北四平、平顶山3所敬老院。投资220万元,完成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实施“春蕾”慈善救助工程,争取资金381万元,为全县6356名小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资助。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398万元,建成产业扶贫基地216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52户,南杂木棚户区改造安置配户1069户。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46人脱贫、10个贫困村销号。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市级科技创新型农业龙头企业5家。青松药业通过省级直接投资项目评审,争取科技直投资金2000万元。投资3193万元,完成平顶山镇、榆树乡、上夹河镇等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宿舍楼建设,新宾镇中心小学主体工程完工。投资530万元,安装校园安防监控、购置专用教室设备等,完成薄弱学校改造34所,“明厨亮灶”食堂改造29个。开展无资质幼儿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确保全县幼儿教师持证上岗。中、高考成绩保持平稳,职业中专升学率和就业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职教中心成为我市唯一承担市政府培训项目的学校。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家长学校建设和课后服务工作成为全省亮点,课后服务成为全市样板。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全年放映农村电影2172场。投资500万元,新建榆树乡农民体育健身馆。成功举办首届教育系统满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代表抚顺市参加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优异成绩。投资495万元,完成赫图阿拉城北城墙遗址本体加固保护工程和寝宫屋面维修工程,建立“新宾满族剪纸”和人参炮制技艺传承保护基地。投资220万元,实施蓝旗朝鲜族特色村寨二期工程建设。引进社会资本办医,实施县一脉阳光医学影像中心建设。完成县中医院和6所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南杂木镇中心卫生院投入使用,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农合常住人口参合率100%,补偿资金1.1亿元。
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依法行政能力增强。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以“五级书记抓信访”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化解信访积案,推进诉访分离,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实现全国“两会”期间“三个为零”目标。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4.5%,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加大“雪亮工程”建设力度,实施200处农村防控视频点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质量监管,全力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始终保持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全年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整治各类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宗教工作督察要求,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和谐。
行政效能不断提升。法治新宾建设扎实推进,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认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执行人大决议,落实政协建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71件,解决率72.5%、满意率100%;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46件,解决率78.7%、满意率100%。*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县长公开电话、“民心网”等便民服务,公开政府信息601条,办理群众投诉和政策咨询1121件。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121810件,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受理项目33项、中标金额2.7亿元。完成政府集中采购101项,支出资金4483万元,节资267万元。
武装、供销、粮食、档案、人防、气象等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各位代表,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在攻坚克难中奋力前行,在抢抓机遇中积极作为,不断厚积新宾未来发展的前进动力。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国家、省、市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奋战在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群众,向热情支持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向所有参与、关心、支持新宾建设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