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按照国省贫困县退出标准,坚持提前谋划、提前实施、提前见效的原则,全力做好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完成31个贫困村、7343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对原有脱贫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坚决实现贫困县摘帽。
推进产业扶贫。在巩固温氏养猪、光伏发电、土地共营、服装加工、扶贫果园等扶贫产业基础上,根据乡村特色资源,因地制宜,谋划实施新的扶贫项目,确保每个乡镇新建1-2个主导产业项目,推动产业扶贫向村级覆盖延伸,实现村村都有扶贫项目。全力推进中电国际500兆瓦光伏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扶贫示范引领作用,大幅提高产业扶贫带动能力,确保扶贫效果持久稳定。
抓实行业扶贫。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扶贫作用,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促进行业资源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认真落实行业扶贫各项政策,采取事业单位招录、企业招聘、公益岗兜底等方式,实现贫困大学生就业全安置;落实域外就医、大病康复、慢性病救治等各项政策,做到贫困户就医全救助;执行“两免一补”救助政策,免除规定自愿性收费项目,实现贫困学生上学全免费;将剩余建档立卡户危房全部列入改造范畴,确保贫困户危房全改造;强化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年内完成“扶贫贷”1亿元以上,力争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全保障;推进精准扶贫与救助制度有效衔接,扩大低保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按照退出“八项标准”要求,整合涉农资金,从飞地(扶贫)产业园产生财力中提取10%-20%作为扶贫基金,集中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放,确保贫困村全部达到销号标准。
抓好驻村扶贫、企业扶贫。强化激励考核,充分发挥定点扶贫单位、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作用,*开展“百企联百村”行动,全县31家规上企业与31个贫困村建立一对一帮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三)持续用力深化各项改革。用改革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用改革破解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动力支持。
继续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巩固既有成果,提高国库管理和乡镇理财能力,真正实现分级负责、分灶吃饭,事权财权匹配统一。全面按时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改革,实现管办分离、政事**、事企**。推进园(景)区改革,全面理顺发展框架、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转流程,按照“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企业化运营”原则,实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融资平台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和利用效率,支持中恒集团独立承揽域内外建设工程,鼓励城发集团发展,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三权”分置,建立县乡村三级产权交易体系,盘活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激活乡村沉睡资源。继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确保农信社组建农商行完成。
(四)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坚决守住绿水青山。
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加大交办案件、转办案件和反馈意见查处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环保问题,确保按时销号,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推进蓝天工程。落实“气十条”,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全面取缔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开展黄标车淘汰、城区扬尘整治、秸秆禁烧等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小炭窑”死灰复燃。
推进碧水工程。严格落实“河长制”,启动实施建设美丽河湖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巡河护河,全面实现“五清”“三达标”目标,大小凌河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年内完成退田还河生态封育8500亩。加强水源地保护,规范生产生活用水,按环保要求依法关闭拆除违建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
推进青山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抓好植树造林和封山禁牧工作,完成造林绿化16.2万亩、森林抚育4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地覆盖率分别达到49%和38%。
推进净土工程。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综合治理13万亩,土地深松1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