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设施逐步完善。投资1.7亿元,维修国省干线47.4公里、农村公路124.4公里、桥梁37座,新建村内道路122.8公里、旅游道路13.7公里,争创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沈吉铁路提升工程分段实施,14.8公里水害治理、铁路道口改造开始建设;投资2485万元,完成草市、南山城、大孤家自来水提升项目,同步实施95个村组自来水改建项目,解决了1.4万户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投资9752万元,加固水库、拦河闸7座,实施节水灌溉1万亩、河道治理141公里;投资5000万元,实施农村薄弱电网改造工程;投资1560万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9项、移民工程41项。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工作成效明显。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户;并与沈阳药科大学达成合作协议,推进中药材的科研成果转化。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新建清原高中教学楼;扩建土口子乡小学、大孤家镇中学综合楼;实验小学河南分校开工建设;清原高考考生获得抚顺理科应届考生第一名、汉语言类考生第一名。卫生工作再上台阶。投资433万元,购置县乡医院诊疗设备31台;乡镇卫生院全部开设中医馆;获评抚顺市公立医院改革先进集体。社会救助扎实开展。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200余件;救助白血病、心脏病患者308人;县城低保提至6420元/年,农村低保提至4018元/年。文体工作健康发展。开展百姓春晚、送戏下乡文化活动,获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推进培训就业工作。开展专业培训26期、1800人次,新增实名制就业1100人。民宗工作顺利推进。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10万元,启动特色村寨建设项目15个,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宗教场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解决率达80%、85.5%,创历年新高;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强化统计管理、审计监督职能,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修订完善政府工作制度16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开展合法性审查113件次,司法救助2100余件,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电梯滚梯、压力容器特种设备450台,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下降4.5%、4.8%,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积极推进信访“减存控增”工作,有效化解信访案件62件,圆满完成**时点维稳任务;积极解决“回迁难”、“办证难”遗留问题,安置遗留尚未回迁居民85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2101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线索255条、立案128件,侦办“8.28”涉黑专案、大孤家故意伤害案等要案,全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此外,广播电视、档案物价、粮食供销、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气象消防、人民武装等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各位代表!2018年,我们的发展历程步履坚实,我们的奋斗成果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离不开干部群众同心协力、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工作在各条战线的干部群众,向省市属单位、驻清部队和武警官兵,向所有支持清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界人士、各界朋友,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看到,清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县域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矿产业、房地产税收占比46%。二是工业短板尚未扭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较少,工业园区建设正在起步,新兴产业发展逐步孕育,年纳税超500万元企业仅有9户。三是营商环境有待改善。项目审批手续仍然复杂,部门之间缺少主动配合,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履职尽责有待提高。四是安全稳定压力较大。城建领域、拆迁领域一些遗留问题尚待解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依然较多。五是脱贫攻坚尚需巩固。虽然脱贫攻坚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对照稳定脱贫、持续脱贫目标,还需更加精准、更加努力才能实现。六是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彻底解决,养殖污染、矿山治理突出问题任重道远。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