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6年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8日在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代市长 曲福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苏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工作回顾

去年,面对宏观环境的复杂变化,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我们在中共苏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依靠全市人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这一年里,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第 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和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等重大国际活动在我市成功举办,苏州工业园区获国务院批准在全国首个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全面提升了苏州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影响力。

1.经济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全市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4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0.8亿元,增长8.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24.8亿元,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124亿元。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05万亿元;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2%,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8.7%。服务业快速发展,实现增加值7170亿元,增长9%,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49.5%,形成“三二一”产业发展格局。苏州工业园区和昆山花桥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积极推进。新增各类金融机构41家,金融总资产增长11.8%;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获批开业。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成效明显,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7000亿元,增长40%;昆山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获批设立。实现旅游总收入1885亿元,增长11%;我市成为中国国际旅游特色示范城市,苏州高新区镇湖生态旅游区获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升格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100亿元,增长15%。第四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成功举办。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我市被确定为全国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新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2个,新建高标准农田5.33千公顷,吴江区获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新增2家国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全国首个新兴产业标准化协作平台在我市成立。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大力推进,区域创新体系逐步完善。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77.4亿元,增长16.1%。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8%。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12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2.7%,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5.9%。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5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1家、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9家。我市与清华大学签署创新行动计划合作协议,与北京大学合作共建独墅湖创业大学,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太仓园区开工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和国家信息中心软件评测苏州中心启动运营。知识产权强市加快建设,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7.4件,比上年增加8.9件;新增驰名商标15件,累计达到112件;张家港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版权示范城市。科技与金融结合持续深化,科技信贷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成立全国首个科技保险创业投资基金。实施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和创客天堂行动,国家级、省级新型孵化机构分别达到8家和47家,均名列全省第一。国际精英创业周、“赢在苏州”海外系列创业大赛、苏州技能英才周取得新成果,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27万人。新增国家“千人计划”人才30人,累计达到187人,其中创业类人才107人,继续位居全国城市首位。

2.发展动力活力持续增强。政府机构改革*推进,卫生计生部门完成合并,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实施归并,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完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区政合一”管理模式试点成效明显。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9项,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苏州工业园区获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国家试点,姑苏区、苏州高新区获批省级试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政府预算全口径公开。市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序开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资产规模和企业效益实现重大突破。新增上市公司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 158家。落实注册资本实缴认缴、先照后证等举措,在全省率先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改革。新增私营企业6.5万家,累计达到35.7万家;新增注册资本2548亿元,增长69.2%。新增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企业10家,张家港保税区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启动实施。

对外贸易保持稳定,完成进出口总额3053.5亿美元,其中出口1814.6亿美元。外贸结构不断优化,一般贸易比重继续提高,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服务贸易实现稳步增长。实际使用外资70.2亿美元,其中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项目使用外资分别占到38.1%和48.2%。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改革创新领域不断拓展,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张家港、吴中省级高新区获批设立,常熟、吴江、吴中三家出口加工区转型为综合保税区。太仓港成为全省首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口岸,与上海港实现通关通检和物流一体化。“走出去”步伐加快,境外实际投资额超过16亿美元,增长116%,实现全省“十二连冠”。“苏满欧”五定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首个国家级对外投资服务示范平台落户苏州工业园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被确定为国家级加工制造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南北共建合作成效显著,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外事、对台、侨务工作全面深化,新增国际友城1个、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2家。

3.城乡一体发展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基本完成,制定市区镇村布局规划,完善古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阊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沪通铁路苏州段建设有序推进。常嘉高速公路、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抓紧建设,312国道苏州西段改扩建顺利完工。西环快速路北延和东环快速路南延一期工程建成通车,一批市政道路相继建成。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4号线及支线完成轨道铺设,3号线开工建设。我市入选国家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新增人防设施 120万平方米。苏州港货物吞吐量达到5.4亿吨,增长13.4%;其中太仓港集装箱运量超过370万标箱,增长21.2%。苏南运河苏州段四级航道改三级航道和杨林塘航道整治基本完成。七浦塘拓浚整治工程全线通水。 1000千伏特高压淮上线工程和智能电网应用先行区、示范区加快建设。“千兆苏州”全光网顺利建成,市域地理国情普查通过验收。*开展“共建美丽新苏州、同享美好新生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和“城市环境大家管、市容秩序大提升”治理活动,市容市貌得到改善。

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纵深推进,农村发展更具活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制定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试点顺利推进。新增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试点村(社区)369个、“政经分离”改革试点村(社区)100个,吴中区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新增各类农村合作社123家,累计达到4535家。农村集体经济继续壮大,集体资产达到1610亿元;村均收入达到776万元,增长8.1%。新建“一村二楼宇”物业载体113.8万平方米。设立全省首个城乡一体化基金,财政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完成美丽城镇建设项目333个,建成美丽村庄示范点1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100个。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1000个自然村庄治理任务,我市被确定为全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市,常熟市被确定为全国县域村镇污水治理综合示范区。

4.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实施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630个,完成投资44.1 亿元。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持续开展,湖体水质得到提升。加大古城河道治理力度,基本完成背街水巷污水排放综合整治任务。大力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PM2.5年均浓度下降12.1%,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40天,比上年增加13天。认真开展噪声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整治、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工作,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全面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6.3%。严把环保关口,坚决拒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关停淘汰落后企业1116家。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做好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作,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完成省下达任务。

制定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配套制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和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探索建立环境资源限额分配、有偿转让制度。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95项,完成投资180亿元。吴中区被列为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上方山石湖生态园南区项目基本建成,七子山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主体工程按期竣工。市区新增绿地430万平方米、农村新增林地绿地768公顷,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9.56%,森林防火措施进一步完善。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年度任务全面完成。苏州市和昆山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通过考评。

5.社会建设治理全面加强。优化教育设施布局,新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41所。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中小学学业质量阳光指标评价系统初步建立。现代职教体系衔接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校企合作*推进。省市共建力度进一步加大,在苏高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苏州科技学院更名苏州科技大学通过专家评审。世界联合学院常熟分校招生开学。民办教育加快发展,建成一批民办学校。“学在苏州”市民终身学习云平台开通运行。推进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和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我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平江新院和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投入使用,苏州科技城医院基本建成。智慧医疗卫生信息化、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母婴阳光工程和婴幼儿健康促进工程持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增市图书馆分馆10家,市档案馆新馆、苏州现代传媒广场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迁建工程如期建成,苏州高新区文体中心主体完工。融资规模超过百亿元的华人文化控股基金落户苏州工业园区。“16+1”文艺演出获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第六届中国昆剧艺术节、第十四届中国戏剧节、第六届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成功举办。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平江历史文化片区成片保护利用、虎丘地区综合改造、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保护整治和古建老宅保护修缮等工程稳步推进。可园(一期)等古典园林修复开放,首批苏州园林名录向社会公布。江南水乡古镇和张家港黄泗浦遗址、太仓浏河天妃宫遗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积极开展。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环古城河、石湖景区健身步道建成开放,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建设进展顺利。张家港市入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市、区地方志二轮编纂工作。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宗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扎实推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工作积极开展,军民融合发展取得新进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为弘扬。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系列纪念活动。苏州市、张家港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市公民道德馆建成开馆。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明显,我市公众法治满意度名列全省第一,吴中区、相城区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覆盖到村,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三社联动”和社区减负工作继续深化,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姑苏区被评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社会治理合作试点取得成效。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我市成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社科强市工程*实施。创建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实现“满堂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定实施企业主体责任“十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持续加大,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实施诉访分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解决了一批信访积案和疑难复杂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新一轮平安苏州建设,圆满完成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安保维稳任务,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6.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7万元,分别增长8%和9%。实事项目如期完成。新增就业17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万个,苏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累计建成各类创业基地235家,孵化面积超过520万平方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均保持在99%以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建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98.3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以上。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和750元。新增养老机构床位6099张、日间照料中心247个、助餐点114个、助浴点18个。残疾人就业扶持和特困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住房保障,建成保障房28275套,新开工建设26427套。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73.7万人,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额增长2.5倍。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无地队)整治,解放新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异地安置住宅基本完工,梅巷片区改造项目住宅楼主体全部封顶。改造更新市区老旧燃气管道171.8公里。市区新购公交车664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608辆,新辟公交线路28条;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成启用。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三年任务基本完成。“粮安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得到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为1.6%。发放物价补贴9000万元,惠及群众30万人。建成食品安全快检中心,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切实保障饮食用药安全。

与此同时,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不懈抓好“四风”问题整治,持续改进政府机关作风。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整合,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2件,颁布政府规章2 件,制定规范性文件7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和网上公开,法制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更加规范。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行政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财政拨款支出下降15.7%。审计监督继续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明显。市政府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作用。组织实施人大议案2件,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35件、政协提案371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全市人民的辛劳和智慧,得益于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奉献。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离退休老同志,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向各人民团体,向驻苏解放军、武警和消防官兵,向国家和省驻苏单位,向参与、支持、关心苏州各项事业发展的海内外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看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创新能力亟待增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破除,深化改革的任务艰巨繁重;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持续用力;基本公共服务配置仍不够均衡,民生改善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加强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维护和谐稳定面临不少新情况新矛盾;法治建设有待强化,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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