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2月5日在乌兰浩特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 长 朱成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我市发展进程中既充满挑战,又富有成效的一年。一年来,按照盟委、行署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以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主线,统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47.6亿元、增长7.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8.4亿元、增长19.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2亿元、增长24.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7.5亿元、增长12%。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66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645元,分别增长10%、14%。

新型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实施全口径重点项目162个,其中工业重点项目37个、完成投资38.4亿元。京能一期、烟厂二期、红城水泥搬迁、森辉印务卷烟包装盒、中元电气变压器等27个项目建成投产,主导产业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投入1.5亿元,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入驻企业达到78家,营业收入完成110亿元、增长8.9%,被自治区评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园区”。乌钢与河北敬业集团实现战略重组,恒大集团成功收购鼎旺粮油,承接产业转移取得重大突破。投入“助保贷”引导资金1800万元,帮助中小微企业贷款4.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4.7亿元、增长6.3%。实施新续建招商引资项目109个,引进资金69亿元,向上争取资金9.4亿元,均增长10%。

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打响棚户区改造攻坚战,三大片区共征收房屋8973户、63.2万平方米,回迁安置群众7178户。依托盟市共建资金,改造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36条、24.8公里;硬化主要街路两侧人行道25万平方米,设置停车泊位3500个;施划道路标志线2万平方米,安装隔离护栏2500米;综合改造阳光、胜利等老旧小区12个。新续建廉租住房2605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690万元,益民小区、欣民小区廉租住房被自治区评为“优质样板工程”。投资1.9亿元,实施出入口、成吉思汗公园、洮儿河生态休闲公园等重点绿化工程,栽植树木75万株,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覆盖率达到38.2%,成吉思汗公园提升改造工程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乌新高速公路、乌白快速铁路开工建设,机场新跑道投入使用,航站区工程通过预验收,立体交通网络进一步拓展。新版城市总体规划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复,完成河东区、城南区城市设计和重点村屯规划,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理顺物业、市政、环卫等城市管理机制,顺利通过自治区城市建设管理年考核验收,城乡环境常态化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农牧业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粮产达7.8亿斤,再创历史新高;家畜存栏32.8万头只,肉羊、肉鸡、奶牛等养殖专业村日益壮大。完成鄂尔多斯援建温室2705栋,新打机电井200眼,新增有效节水灌溉8万亩、高标准农田3000亩,农业基础条件显著改善。新增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北雁大米、草原金谷大米、雪峰精致面粉被评为自治区名优特农产品,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对32个贫困嘎查村实施“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投放富农贷4364万元。洮儿河治理工程进展顺利,阿木古郎河治理工程全部完工,水保治理33平方公里,新增生态保护面积10万亩。植树造林12.4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被自治区评为“重点区域绿化优秀旗县”。建成通乡通村公路101.2公里,出行条件不断改善。投入21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1973万元,实施一事一议项目87个,惠及51个嘎查村,胡力斯台被评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

第三产业日益繁荣。物流园区实现销售收入120亿元,利丰汽贸4S店、中津汽贸城、金鹿运业大型停车场等12个新续建项目如期推进,被自治区评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际裘皮城投入运营,欧亚商业综合体、蒙佳大酒店、铭都商业广场、财富时代广场、欧蓓莎城市生活中心、金泽四星级宾馆、博源五星级酒店等项目进展顺利,打造城市新兴商业圈取得实效。成功举办首届乌兰浩特食品博览会,圆满承办中俄蒙美食文化节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展洽会,积极参加乌兰巴托•兴安盟投资贸易洽谈会、北京•兴安盟绿色有机产品博览会,签订贸易协议总额7.6亿元,我市知名度和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开工房地产项目34个、230万平方米,竣工90万平方米,房地产市场逆势上扬。河东区和新区菜市场、钢材市场等项目开工建设,关店绒毛市场基本建成,胜利农贸市场投入使用,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年旅游人数达94.3万人次、增长15%,收入达8.8亿元、增长11.5%。

社会事业长足发展。新区幼儿园、蒙古族小学体育馆、十五中教学楼主体封闭,朝鲜族学校餐宿楼、五一小学教学楼建设完工,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四中与北京师范大学、十二中与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实现联合办学,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成功举办第三届红城文化节、万人万步走、中小学生运动会、校园足球联赛等活动,文体事业日益繁荣。市、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实现双向转诊,市医院与北大航天中心医院、北京航天总医院协作共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落实“单独两孩”政策,计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在可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公共财政用于民生领域支出达17.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0%。新增城镇就业4800人,发放小额贷款6200万元,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被自治区评为“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城市”。城乡低保月补助和年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425元、3156元,累计为6780名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城乡五险累计参保35.4万人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环卫小区一期、乌钢污染区居民易地安置项目主体完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交付使用,重点民生项目按期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基本实现三年任务一年完成,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及时足额发放暖心煤补助1858万元、低保家庭大学生资助金1163万元,惠及3.1万个家庭、337名大学生。*开展“六五”普法,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力推行交巡合一警务模式,优化警力部署,治安、刑事案件分别下降39.3%、28.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区盟配套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四风”以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履职能力显著增强。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五大工程”和“十条红线”,腾退办公用房7500平方米,清理超标公务用车121辆,“三公”经费下降8%,机关政务、事务、接待等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6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顺利推进。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89件、政协委员提案90件、盟政协委员提案32件,办复率100%,被盟政协评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政务公开、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成效明显。

各位代表,所有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总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镇、街道办事处和政府组成部门、群团组织、垂直管理单位、驻军部队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同心同德、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乌兰浩特建设与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强市立市的支柱企业少,进位赶超的内生动力明显不足,经济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二是可用财力少,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的压力很大;三是城市功能还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四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加倍努力;五是政府职能转变需要进一步加快,“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不担当、效率低、办事难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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