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创新举措 主动作为 努力开创新常态下兴安发展新局面

——在盟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1月9日)

杜 学 军

同志们:

刚才,苗书记作了非常好、非常重要的讲话,高屋建瓴、思路明晰、全面周密、寓意深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我们做好全年工作的行动纲领和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加深理解,强化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苗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2015年全盟重点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抢抓新机遇,落实新举措,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阿尔山为我盟增添了强大发展动力,自治区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制定了科学的发展理念、目标、路径、举措,年初盟委扩大会议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全盟各旗县市、各部门系统和各级干部思想认识统一、发展步调一致,用顽强的意志、扎实的作风、辛勤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综合实力明显提升。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50.6亿元,比上年增加35.3亿元,增长8.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24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增长20.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9亿元,比上年增加3.2亿元,增长16.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178.6亿元,比上年增加11.9亿元,增长7.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3亿元,比上年增加20.3亿元,增长12%。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18476元和6572元,比上年增加1680元和807元,增长10%和14%。主要指标增幅均排在全区各盟市前列。强化项目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实行重大项目专项推进和领导包扶责任制。开复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10项,完成投资208亿元,为未来发展增厚了家底儿、增添了后劲儿。围绕提高发展保障能力,不断改善基础条件。实施公路、铁路、机场、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22个,完成投资近70亿元。国道302线石头井子至科右前旗段路面改造全面完成,乌兰浩特至新林北高速公路、阿力得尔至霍林郭勒一级公路加快施工,乌兰浩特至阿尔山一级公路另一幅开工建设;新建改造通村公路852公里,新增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71个。铁路、机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锡乌铁路具备通车条件,白阿铁路扩能改造葛根庙至乌兰浩特段开工建设,芒罕屯至伊尔施段完成可研编制,长春至突泉至西巴彦花铁路项目可研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乌兰浩特至扎赉特旗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乌兰浩特机场改扩建工程航站区主体完工,新跑道投入使用。电网结构优化升级,总投资6亿元的4条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通霍电铁220千伏供电工程加快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文得根水库项目建议书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绰勒水库下游灌区项目可研报告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勿布林水库项目建议书通过松辽委复审。围绕夯实发展基础,加大工业项目投资力度 最好金龟换酒。实施乌兰、博源大化肥等煤化工项目4个,完成投资29亿元。实施乌市京能风电、前旗德伯斯光伏等新型能源项目5个,完成投资12亿元。实施内蒙有色、金夏矿业、宏达压铸等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业项目11个,完成投资15亿元。

——产业活力充分**。围绕“三个方面”走在全区前列的目标,着力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一是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取得新突破,农牧业实现“双丰收”。大力实施节水增粮、高标准农田和百万亩水稻基地建设工程,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20亿斤。加快推进千万只肉羊基地建设,全盟牧业年度牲畜存栏首次突破1200万头只,肉羊存栏超过1000万只。积极扶持安达牧业、蒙佳粮油、万佳酱菜等一批原有农牧业龙头企业扩大规模、加快发展;成功引进恒大、蒙羊、蒙草等大型龙头企业入驻我盟。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枚、内蒙古著名商标6枚,“兴安大米”地理标志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举办了首届北京•兴安盟绿色有机农产品博览会等一系列展洽活动,我盟绿色农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业生产和企业经营呈现新亮点,运行质量效益实现“双提升”。坚持把稳工业作为稳增长、扩总量的关键。积极帮助烟厂争取生产指标、调优产品结构,加快二期填平补齐技术改造;乌钢在困境中与河北敬业集团联合重组,实现稳定生产经营,技改、环保工程全面启动,被纳入蒙东大用户直供电范围,生产成本有效降低。全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79户,实现增加值131.1亿元,增长11.7%;实现利税51.3亿元,比上年增加6.3亿元。工业用电量达到1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2%。认真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8条措施,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争取自治区“助保贷”引导资金1250万元,开通4个旗县市“助保贷”平台,为26户企业发放贷款1.1亿元。全盟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到9万户、注册资金385亿元,分别增长20%和36%。三是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建设取得新成效,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旅游业持续升温。集中打造阿尔山旅游龙头,着力推进阿尔山国家级旅游扶贫试验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编制完成了《阿尔山旅游总体规划》等4个规划。景区景点、旅游公路和出口通道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异地办证获得国家批准,跨境旅游启动实施。举办了中俄蒙冰雪摄影节、阿尔山圣水节、杜鹃节等系列活动,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内高端媒体开展营销推介。积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开辟了阿尔山、乌兰浩特至哈尔滨、杭州、重庆、太原、广州等地新航线,输送游客33万人次。阿尔山单日接待游客创2万人新高。各旗县市充分挖掘旅游资源,五角枫艺术节、察尔森冬捕节等旅游节庆活动成为新看点。全盟接待国内游客44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6亿元,分别增长24%和31%。金融业繁荣发展。盟内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95亿元,增长11%;各项贷款余额359亿元,增长34%;综合存贷比91%,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加强担保体系和融资平台建设,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66亿元,发行一期城投债13亿元。内蒙古银行、包商银行增设旗县支行5家,全盟新成立小额贷款公司5家。各金融机构积极推出助保贷、惠农贷、扶贫贷、富民贷等金融产品,为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全区率先开展助农物权融资服务试点,通过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解决了农牧民贷款难问题。成功承办了全区东部盟市非公经济金融服务峰会,签订协议贷款150多亿元。商贸物流业势头强劲。乌兰浩特市批发零售网点建设全面启动,泰华农产品交易市场、莱德牲畜交易市场、煤炭交易市场投入运营,38个苏木乡镇中心集贸市场建成使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乌兰浩特物流园区被列为自治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同主办了绿色农畜产品电子商务大会暨“点亮淘宝路•聚焦兴安盟”活动,成为全区首家与知名电商合作推介农产品及旅游资源的盟市。

——发展动力持续增强。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为突破口,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盟级审批事项由265项精简到39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成了卫生计生等部门机构合并和工商质监划转地方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不断完善。金融改革、电价改革、水价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收到良好成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健全完善生态保护机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科学划定林地、湿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营造林70万亩,其中重点区域绿化35万亩;实施水保治理59万亩,完成草原建设344万亩,落实生态补奖3000万亩。强化环保“四项”指标约束,实施乌钢脱硫、京科电厂脱硝等重点减排工程24项。*开展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停产整治企业8家,限期整改33家。向北开放迈出可喜步伐。深化与蒙古国互动交流,加强毗邻地区高层交往,与东方省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两山”铁路列入《中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长期发展纲要》。成功举办中俄蒙国际美食节,在乌兰巴托市举办“兴安盟•东方省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绿色有机产品和旅游展洽会”,全盟百家企业千种产品参展亮相,得到蒙方各界人士广泛赞誉,签约总额超过18亿元,被我国驻蒙使馆称为“2014年中蒙地方政府间规模最大的经贸交流活动”。

——城乡魅力日益彰显。围绕打造宜居宜业、便捷舒适的居住环境,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乡面貌持续改善。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编制完成了兴安盟城乡统筹规划和54个城镇建设专项规划,启动了乌兰浩特地区城市设计工作。投资17亿元实施市政道路、供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建设项目100余项,乌兰浩特街路两侧硬化、背街小巷治理和突泉县地下管廊建设成为城市建设新亮点。加强旗县市所在地园林景观打造和城市出入口整治,实施城镇绿化82万平方米,整治出入口20个。洮儿河两岸绿化带和景观打造初具规模,归流河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0万平方米,启动了老旧小区、弃管小区改造工程。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清理违章建筑,规范广告牌匾管理,开展了以“四清、四改、四化”为重点的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投入棚改资金21.9亿元,完成房屋征收9631户、83.6万平方米,新建回迁房73.2万平方米,安置群众8270户。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6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1.2万套。全力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坚持提早谋划、精心规划、整合资金、整村推进,投资21.3亿元对首批289个基础条件好、处于交通沿线的重点村进行集中打造,完成街巷硬化610公里,改造危房1.4万户,新改建66千伏输电线路633公里,安装户户通10.2万套,解决安全饮水6万人,新建幼儿园113所、嘎查村卫生室173个、便民连锁超市242个,农村牧区面貌发生大变化、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大改善、农牧民群众得到大实惠,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老百姓心坎上。

——民心合力有效凝聚。坚持以民生改善凝聚民心,以民心所向汇集民力,各级财政用于民生领域支出达到135亿元,增长9.5%,占全盟公共财政支出的76%。着力推进扶贫攻坚头号民生工程。紧紧抓住自治区省级领导帮扶联系贫困旗县的机遇,*实施“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自治区105个帮扶厅局和盟旗两级共派出工作队704个,逐村逐户建档立卡,落实帮扶措施。注重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整合涉农和扶贫资金17亿元,发放扶贫贷款8.6亿元,9.4万贫困人口实现了稳定脱贫。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亿元,扶持创业项目5191个,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5955人,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06%。城乡低保月补助标准较上年分别提高3.8%和5.6%,农村“五保”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12%,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加185元。为38万农牧户发放燃煤补助2.25亿元,为1444名低保户大学生发放资助金5094万元,投入6150万元购买公益岗位对2628户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启动农村牧区校车工程和教师、环卫工人安居工程。健全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鄂尔多斯市援建的盟人民医院建成投用,乌海市援建的扎旗妇幼保健院竣工。启动城镇职工和农牧民大病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封顶线提高到30万元。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盟图书馆、科技馆启动建设,盟体育馆交付使用。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实施方案》落实。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将蒙古族中小学和朝鲜族学校等3所民族学校整体上划盟直管理,开展了民族文化、民族习俗传承教育。蒙汉双语广播电视频道开通试播,奥特奇等一批民族制药企业快速发展。打造了哈拉沁、满族屯等一批特色村寨。着力构筑安全稳定屏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领导包案制度,*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扎实推进平安兴安建设,健全完善社会防控网络,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加强对工矿企业、道路交通、燃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控制在自治区考核指标内。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02起,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执政能力不断提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总要求,盟行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服务不优等问题落实整改任务64条。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施56个苏木乡镇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有效解决基层参会培训路途远、成本高问题。强化建章立制,重新修订了《行署工作规则》等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主动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对人大、政协的调研报告认真研究、推动落实,议案、提案办结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大审计监察力度,保证专项资金合理高效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盟委相关规定,全面清理整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

驻盟军警部队、垂直管理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审计、监察、统计、科技、气象等职能部门立足本职,创新进取;工青妇、工商联、残联、关工委、老年协会组织等社会团体充分发挥了团结各界群众、合力建设家乡的桥梁纽带作用。

过去一年,在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困难压力多重叠加的情况下,我们经受了诸多挑战和考验,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盟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更离不开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盟行署向关心支持行署工作的各级领导和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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