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长 廉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二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达到4162.2亿元,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达到2058.8亿元,增长11.1%;固定资产投资突破3000亿元,达到3422亿元,增长15.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0.1亿元,下降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10亿元,增长10.1%。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促增长,蒙西至天津南电力通道、伊泰煤制油等21个项目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核准或出具“路条”,总投资1458亿元;开复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75项,中煤大化肥、汇能煤制气、蒙西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25个项目建成投产。全力扶企业、稳工业,出台了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23亿元,落实电价、职工培训等补贴8.1亿元;电力多边交易企业达到20户,交易电量89.2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2亿元;积极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增加煤炭供需协议量4053万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77亿元、利润608亿元、税金353亿元,均居全区第一位。工业用电量、公路和铁路货运量分别增长12.9%、27.5%和12%。

(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工业经济转型步伐加快,资源型产业延伸升级、非资源型产业规模化发展都取得新进展,新增煤化工产能190万吨;非煤产业完成投资1989亿元,占工业总投资的80%,实现增加值869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2%,同比提高6.2个百分点;煤炭产业占工业的比重降到60%以下。农牧业稳定发展,粮食产量30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227万头只,新建农业示范基地16万亩,培育养殖大户250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1家。一产实现增加值99.6亿元,增长4.1%。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电子商务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旅游业实现收入190亿元,增长29.3%;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494亿元和2589亿元,增长7.3%和9.3%。三产实现增加值1599.6亿元,增长5.1%。

(三)改革创新力度加大。行政审批、工商登记、财税金融、资源配置、农村牧区等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在全区率先公布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2项。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新登记各类企业和工商户2.8万户,民间投资增长17.3%,营业收入超百亿元非公有制企业达到16户。土地确权登记、草牧场划定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流转土地、草牧场71.3万亩。我市被确定为国家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被自治区确定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7项,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科研机构6家,通过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复审验收。

(四)统筹发展步伐加快。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投资50.6亿元,新增绿地993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市政道路265万平方米,铺设燃气、供水等管网275公里,中心城区公交实现一体化运营,市体育中心、阿布亥沟治理等工程加快推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扎实推进,完成投资20.5亿元,其中改造危旧房10350户,硬化街巷道527公里,11.5万户群众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解决了5.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完成投资189亿元,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26公里、高等级公路73公里、通村油路467公里,架设110千伏以上输变电线路218公里。

鄂前旗城乡统筹、杭锦旗扶贫开发、达旗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步伐加快。

(五)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1.8%。严格水资源管理,关闭工业自备水源井162眼。启动“数字环保”工程,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时监控。强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对突出环境隐患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取缔关闭、停产整顿违法企业198家。淘汰电石、焦化、水泥等落后产能103万吨,新建污水处理厂12座,削减二氧化硫5.3万吨、氮氧化物6.4万吨、化学需氧量1500吨、氨氮300吨,单位GDP能耗下降3.2%,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强化重点区域绿化,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50万亩、草原建设743万亩、水土流失治理180.5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8%。

(六)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完成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44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6%。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和11%,达到34983元和13439元。十个方面惠民实事有效落实。建成大学生、农牧民创业园,“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1%。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182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医保筹资水平分别达到597元和610元。为21858名残疾人发放补贴3228万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7所、标准化卫生室94个,成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新建续建嘎查村文化活动室108个,为120个文化室配备设施设备。《警察日记》和《小牛向前冲》两部作品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35‰。精准扶贫扎实推进,2.6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回购、新建保障性住房12934套。发放农牧户冬季用煤补贴2.34亿元、低保家庭和蒙古族大学生入学补助资金6000余万元,39万户农牧民、9139名大学生受益。

(七)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争取国家银监会和自治区政府出台了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转型发展政策,全年新增社会融资760.8亿元,协调金融机构对435亿元贷款予以续贷和展期,有效降低企业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得到化解。通过回购、促销等措施,消化存量商品房294万平方米。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完成清理甄别工作,净化解政府性债务165.9亿元。信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信访总量、刑事案件、生产经营性事故分别下降24.5%、9.5%和44.9%。

(八)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政府系统作风明显转变。市本级清理规范性文件273件、临时议事机构500个、表彰奖励项目25项,“三公经费”压减53%。全市清理超标超配公车3475辆、超标办公用房18.9万平方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79件。通过开展电视问政、开通政务微博,推动重大民生问题解决落实。审计、监察和政务公开力度加大,出台了财政支出审批、国有资产处置、机关差旅费支出、公共资源交易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市直95个预算部门和大部分旗区、园区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此外,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顺利通过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族宗教、新闻广电、外事侨务、史志档案、气象地震、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对口支援兴安盟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积极进取的结果。过去一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推进转型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更加坚定了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璀璨明珠的信心和决心。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和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鄂尔多斯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发展中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市场需求不振影响,部分工业产品价格下降,投资增长难度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产业链条短,产业结构单一,调结构、促转型的任务十分繁重;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还不高,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金融、民间借贷、房地产、政府性债务等领域的风险需进一步化解;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改进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仍需提高,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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