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长 吴忠琼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4年政府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锐意进取、克难攻坚,采取一系列利当前、惠长远举措,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主要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运行基本保持在合理区间。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21亿元,增长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1.7亿元,增长1%;固定资产投资1950亿元,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9亿元,增长12.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90元,增长9.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90元,增长12.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2%。

(一)凝心聚力稳增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全力帮企业保运行。把稳企业作为稳增长的重中之重。*实施市政府领导包保重点企业责任制,为110户企业补办土地证、房产证,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难题237个。设立企业专项资金8.4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转贷资金4.6亿元,减免、缓征各类涉企收费3.5亿元,通过“营改增”为企业减税3.8亿元。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销会57次,宝得等6户企业纳入全省工程采购目录。支持鞍钢调整产品结构,发展非钢产业,鞍钢等中省直企业为稳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支持民营企业平稳运行,后英集团等企业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做到税收不减、投资不降。全市工业用电量增长5.7%,列全省第1位,创10年来最好水平。

全力抓项目稳投资。把稳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压舱石。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谋划提出、强力推进、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标达产“五个百项工程”。实行市政府领导包保重点项目责任制,为138个项目解决土地、融资、配套等问题205个。丹佛斯供热设备制造基地、雨润物流交易中心等28个省级重点项目实现开复工,紫竹城市轨道钢、宏源激光等重点项目竣工投产,缘泰化工、瑞丰专用车、北京利尔、海华离子膜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全年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项目954个,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列全省第2位。

全力抓招商增后劲。积极参加央企、民企、沪企“东北振兴辽宁行”。先后赴香港、台湾、广东、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与香港总商会等17个境外商协会和海外联行建立招商平台,与4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10多家央企构建伙伴关系。德国施奈尔、日本光触媒、海城卓达等176个重点项目签约落地和开工建设。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5.8亿美元,增长14.5%;引进域外资金855亿元,增长20%。

全力抓机遇解难题。抢抓中央新一轮东北振兴机遇,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分解148项重点任务,确定686个储备项目,落实责任逐项对接,铁西区成为国家首批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获得专项资金1.7亿元。抢抓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争取国家棚改贷款资金57.5亿元,占全省争取资金总额的四分之一。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鞍山城投公司成为交易商协会第一家市级融资平台。

全力防风险谋长远。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严控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提高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债务融资成本降低3.5个百分点。

(二)坚定不移抓改革,发展活力有效**

简政放权全面推进。把简政放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出台《鞍山市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实施行政权力正面清单。按照“**清底数、厘清边界、依法清理”原则,开展清权确权,对69个行政部门的9类行政权力进行全面审核清理,精简比例达38.9%。按照“能放就放、应放必放、放管结合”原则,向县(市)区下放68项市级管理权限,向开发园区下放47项市级管理权限。按照“事项公开、流程公开、要件公开”原则,对依法依规保留的318项行政权力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我市改革经验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加强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办分离”经验在《人民日报》显要位置刊发。

在全省率先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试点。实行企业注册零门槛、零首付、零审查、零收费,全年新设公司制企业3204户,增长68.1%;新增企业注册资本226.4亿元,增长3倍。在全省首批进行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行政效能投诉“三台合一”改革试点,“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实现43个部门、87部公开投诉电话全覆盖。

政府机构改革有序进行。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卫生服务等领域实行“大部门制”改革,撤销、调整、理顺政府管理机构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3个,政府工作部门由39个整合至35个。

(三)持续不断调结构,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产业升级的根本动力。组建高端装备、激光科技、高端阀门等研发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新增2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与哈工大、东北大学、大连理工等高校联合建设研究院,设立9个院士工作站。成立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等8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泰工机械等9个重点海外并购项目。激光产业园成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精细化工产业园成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海城菱镁新材料产业基地成为国家示范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汤岗子新城成为省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全年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总数达到100家;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0%,增速列全省第2位。

农业现代化稳步发展。坚持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农业生产克服严重旱灾影响,实现粮食产量135万吨。水稻机插秧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水稻全程机械化。海城南果梨、台安鸭鹅、岫岩食用菌等“一县一业”加快发展,实施投资10亿元的野生猕猴桃基地等农业产业化项目159个。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岫岩成为国家级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年农产品出口增长54.6%。加强农村综合改革,海城成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市,在东北地区率先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工业产业集群加速建设。坚持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并重、重工业与轻工业并行。主导产业稳步增长,钢铁深加工、装备制造和菱镁新材料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鞍钢高强度汽车板、后英特种高纯镁砂等重点项目加速建设。新兴产业突飞猛进,激光科技、高端阀门、精细化工等产业投资成倍增长,增加值占比达到8.5%。激光产业园建成标准厂房50万平方米,注册企业194户,厦门弘信、武汉天琪等174个项目开工建设,俊达显示器、创鑫高功率激光器等80个项目竣工投产。轻工业发展迅速,中国现代软包装集团25万吨双向拉伸薄膜一期竣工投产,维达纸业6万吨高档生活用纸二期开工建设,青岛啤酒40万吨扩建项目加速推进。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010亿元,增长6%。

现代服务业快速壮大。坚持把服务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制定实施《加快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出台了8个重点行业扶持政策,实现了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建设,14个服务业集聚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0亿元,增长20%。海城专业市场集群晋升为全省示范服务业集聚区,投资60亿元的海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新引进7家金融机构,新增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271亿元,增长17.5%;新增中介服务业企业559家;完成74户企业生产**业分立,实现全年计划的137%;阿里巴巴产业带等4个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设,东北商品交易中心等4个大宗现货交易平台上线运营。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依托鞍山至北京、上海和新开通广州航线加大旅游宣传,千山荣获“2014最美中国旅游目的地景区”称号,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和旅游综合收入分别增长31%和39%。

(四)竭诚尽力惠民生,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重点民生工程取得突破。为城乡群众办的20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将回迁房建设作为民生“一号工程”,多方筹措资金,建成启虹家园、丽水家园等10个项目185万平方米回迁房,1.9万户居民实现回迁。全年城镇实名制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9%。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25万人新农保养老金待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月人均增长177元,城镇35万名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大病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资助904名困难家庭大学生就学。新建农村饮水工程82处,解决4.39万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大伙房水源供水工程,新增日供水能力15万立方米,城市集中饮用水达标率100%。新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200辆,新开通延伸公交线路6条,玉佛山绿道示范段建成使用。

基础设施加速建设。鞍山大道等47条道路、解放路立交桥等7座桥梁和48条城区街巷路新建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兴业环城大道全线通车,腾海大道主体竣工,通海大道、高铁大街等道路沿线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全面完成。维修养护农村公路150公里。新建改造供暖锅炉83台、管网204公里。鞍海一体化加速推进,汤岗子新城90公里“五横六纵”主干路网基本建成,核心区与景观节点初步形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认真办理市人大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一号议案”,蓝天工程,投资46亿元,完成21座石灰竖窑永久性停炉、3台烧结机脱硫、4座气化竖窑改造、6座落后焦炉拆除、5台火电机组关闭等94个治理项目,利用鞍钢余热资源实施城市供热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青山工程,完成荒山荒地造林6.35万亩,退坡地造林3.67万亩,墓园绿化3.69万株,矿山生态环境治理5759亩。碧水工程,已建成的12座污水处理厂全部投入使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净土工程,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项目,解决了长期困扰周边居民的异味问题,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覆盖率两个100%。全面启动宜居乡村建设,建成宜居示范镇10个、宜居示范村30个、宜居达标村324个。汤岗子新城荣获联合国环境署“全球绿色城市人居环境奖”。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完成10所公办幼儿园、48所中小学和6所高中建设改造任务,新十三中学主体封顶;铁东区、立山区进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行列;市职教城5所中职学校全部成为国家、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中国医大鞍山医院住院大楼开工建设,市妇儿医院儿科临床大楼主体工程完工,汤岗子新城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体封顶;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市直及鞍钢所属医院药品加价率下降3个百分点;71所乡镇卫生院和2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新建12个基层图书馆、112个社区书屋和16个电子阅览室。完成岫岩山区农户“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了地区全覆盖。成功举办国际足球、篮球邀请赛,新购置群众体育健身器材1000余件。为30万名65周岁以上老人实施免费健康体检,为7800余名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974万元;维修改造农村敬老院20所,新增民办养老机构19个。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主体封顶,市级公益性公墓主体工程基本建成。举行了首次烈士纪念日全市公祭活动。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外事、侨务、对台、残联、统计、接待、史志、档案、气象、地震、人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五)真抓实干转作风,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97件、组合式议案1件,政协提案376件,见面率、办复率均为100%。制定和修正政府规章6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全年公开政府信息3.6万项,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整治机动车非法营运、三轮车无证经营、欺行霸市、占道经营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增设千山路、鞍海路等交通安全隔离带,整顿站前中央商务区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问题,在政府系统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开展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三转变、三提高”活动,集中整治各级政府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新提升。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调研、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6%。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审时度势、奋发有为,实现了经济稳中有进、民生持续改善。这主要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干部压力之下不气馁、困难面前不低头的工作**,得益于鞍钢等各类企业忘我拼搏、勇闯难关的突出贡献,更得益于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改革创新的共同奋斗。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为鞍山发展付出辛劳的各位代表和委员,向奋战在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向中省直单位、驻鞍部队、武警官兵,向关心支持鞍山发展的老领导、老同志,向所有为鞍山发展做出贡献的海内外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资源型产业和重工业比重偏高,新兴产业和轻工业规模较小,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二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品科技含量较低,市场竞争力较弱,创新人才缺乏。三是环境压力和民生压力较大。生态环境改善和民生保障水平与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四是政府职能转变步伐还需加快。简政放权等改革红利还没有完全**,干部队伍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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