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

作者:罗曼·罗兰


  她打定了主意,投到一般演员们寄宿的剧场旅馆去当侍女。她字也没识多少,写也不大会写,一本书也没看过,也没有一本书可看。但她愿意学习,发愤用功,在客人房中偷了书,拿来在月夜或是黎明的时候读,免得耗费灯烛。因为演员们生活毫无规律,她这种偷窃的行为很久没有被发觉:至多是失主发一阵脾气了事。并且她把书看过了也还给他们;——可不是完璧:因为她把喜欢的几页撕了下来。书拿回去总是塞在床底下或是家具底下,让失主发见的时候以为从来没出过房间。她常常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演员们念台词。随后她自个儿在走廊里轻轻的学着他们的声调,做着手势。人家撞见了,便拿她取笑一阵,羞辱一阵。她只得气愤愤的不作声。——这种方式的教育可以长久继续下去,要不是她有一次偷了一个演员的脚本的话。失主大发雷霆,因为除了她,谁也没进过他的卧室,就咬定是她偷的。她拚命抵赖;演员说要教人搜查,她便吓坏了,立刻趴在地下招认了,同时也招认了别的窃案和撕掉的书页。他大骂了一顿,但他的心地不象外表那样凶。他追究她为什么要干这些事,一听到她说要做一个女戏子,不由得哈哈大笑,随后又仔细问她:她把记得烂熟的脚本背了好几页,他非常奇怪,问道:“喂,你说,要不要我教你?”
  她快活极了,吻着他的手。
  “啊!”她打断了话和克利斯朵夫说,“那时我心里多喜欢他啊!”
  不料那家伙立刻补上一句:“可是,孩子,你知道,什么都要付代价的……”
  那时她还是个处女,人家对她的袭击,她一向是拿出蛮劲来躲过的。这种野人似的贞操,对不洁的行为,对没有爱情的**的厌恶,是从小就有的,是家里那些悲惨的景象感应她的;她至今还保持这性格;——可是,唉!她受到多么惨酷的惩罚!……命运弄人,竟然到这个地步!……
  “那末你答应他了?”克利斯朵夫问。
  “啊!那时倘若能跳出他的魔掌,我连跳在火里都愿意!可是他威吓说要把我当贼一样送去法办。我无路可走。——这样我就投进了艺术……投进了人生。”
  “那该死的混蛋!”克利斯朵夫嚷着。
  “是的,我当然恨他。但从此以后,我见得多了,他还不算是顶坏的呢。至少他对我没失信,把他所知道的——(也并不多!)——一套本领教给我。他介绍我进了剧团。我先得侍候大家,替每个人当差,串戏也只串跑龙套。后来,有一晚,扮侍从的女角儿病了,人家临时把我补上去。从此我就当上了这个角儿。大家认为我要不得,滑稽可笑。那时我长得很丑。我始终是丑的,直到有一天人家忽然认为我是超特的,理想的“女人”……嘿!那些混蛋!——我的演技被认为一点不照规矩,荒唐胡闹。看客不赏识我。同伴们取笑我。但人家始终把我留着,因为我究竟还有点用处,而且薪水很低。不但薪水很低,还得给人代价。每学一点东西,每次的升级,都要用肉体去报酬。同伴,经理,戏子掮客,戏子掮客的朋友……”
  她不出声了,脸色发白,咬着牙齿,睁着恶狠狠的眼睛;但你可以咂**到她心中流着血泪。一刹那间,她又看到了当年那些耻辱,和支持她的那股非战胜不可的强烈的意志;每经历一次新的污辱,她的意志就锻炼得更加坚强。她很希望死;但就在这些屈辱中间倒下去是太可怕了。要是在以前自杀倒还罢了。要不然等胜利以后也行。可是在已经堕入泥犁而还毫无取偿的时候死掉,未免……
  她半天不作声。克利斯朵夫气愤之极,在屋子里来回走着。他恨不得把磨难这女子、污辱这女子的那些男人一起打死。然后他不胜怜悯的望着她,站在她前面,捧着她的头,扶着她的前额,亲热的抱着,叫了声:“可怜的孩子!”
  她挣扎了一下。他说:“别怕。我很喜欢你。”
  于是眼泪在法朗梭阿士惨白的脸上淌下来了。他跪在旁边,吻着她美丽的细长的手,把两颗泪珠掉在上面。
  随后他重新坐下。她也定了定神,很安静的继续讲她的身世。
  终于有个作家把她捧了出来。他在这个古怪的女人身上发见有魔性,有天才,认为她是一个“戏剧的典型,代表时代的新女性”。自然,在那么许多人之后,他也把她占有了。而她在那么许多人之后也让他占有了,不但毫无爱情,甚至还有跟爱相反的情绪。可是他造成了她的名片,她也造成了他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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