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

作者:罗曼·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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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伊索尔德为瓦格纳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中的女主角,卡门为法国比才所作歌剧《卡门》的女主角。两部作品的风格,女主角的性格,完全不同。安福太斯为瓦格纳歌剧《帕西法尔》中的角色,费加罗为莫扎特歌剧《费加罗的婚姻》中的角色,性质迥异,声部亦不同(一为男中音,一为男低音)。
  ②以上一段均系批评瓦格纳歌剧对近代音乐的不良影响。瓦格纳对歌剧另有一套理论,意欲融音乐、诗歌、哲学、神话、戏剧于一炉。而其歌剧的歌唱风格亦另辟蹊径,此处即攻击此种风格的弊病。
  “思想!好,就谈思想罢。仿佛你们是懂得思想的!……可是不管你们懂不懂,至少得尊重思想所挑选的形式。第一得让音乐成其为音乐!”
  而德国艺术家自命为对于表情与深刻的思想的关心,在克利斯朵夫看来简直是开玩笑。表情吗?思想吗?是的,他们到处都用上了,——到处,而且是一律的。一双羊毛靴子,跟一座弥盖朗琪罗的雕像,他们一样的会在其中找到思想,——不多也不少。不论演奏哪一个作家,哪一件作品,用的老是同样的精力。在多数人心目中,音乐的要素只是音量,只要不是杂声而是音乐的声音就得了。德国人对唱歌的兴趣那么浓,其实只是为了声带经过了运动以后的快感。主要是尽量的鼓起气来,尽量的放射出去,要有力,持久,按着拍子。克利斯朵夫称赞某个有名的女歌唱家,说可以送她一纸健康证书。
  他吆喝了艺术家还不算,更要从台上跳到台下,把那些张着嘴巴看他开刀的群众教训一顿。群众被他呵斥之下,觉得啼笑皆非。那真要令人呼冤叫屈了,因为他们一向很留神,不加入任何艺术论战,小心翼翼的跟一切棘手的问题都站得老远,而且唯恐自己犯错误,所以对一切都拍手叫好。但克利斯朵夫认为拍手就是他们的罪状!……对恶劣的作品拍手吗?——那已经该死了!可是克利斯朵夫更进一步,说他们最不应该对伟大的作品拍手。
  “轻薄的家伙!你们想教人相信你们竟这样热烈吗?……得了罢!这恰恰证明完全相反。要拍手,等热闹的结束来的时候再拍手罢,那些段落原来是象莫扎特说的为'驴子耳朵'写的。在这儿,你们尽管尽兴吧:人家是准备你们大叫①大嚷的,那也是音乐会中应有的一套。可是在贝多芬的《弥撒祭乐》以后鼓掌……你们不是该死吗!……那明明是最后之审判。荣耀归主那一章,惊心动魄的气势象海洋上的狂风②暴雨,大力士般的猛烈的意志好比一阵飓风,忽然停在云端里,双手攀着深渊,然后又奋力向太空飞去……狂风怒号。在最惊险的关头,突然来了一段转调,一种抖动的声音透过乌云从天上直落到颜色惨白的海上,象一片光。这是到了结束的阶段。死神那种疯狂的飞翔冷不防停了下来,它的翅膀被三道闪电钉住了。周围的一切还在发抖,迷糊的眼睛还在发③花。心忐忑的跳着,气息仅属,四肢瘫痪……而最后一个音符还在振动的时候,你们已经在高兴了,乐了,你们叫着,笑着,议论纷纷,拍手了!……难道你们一无所见,一无所闻,一无所感,一无所悟吗?一个艺术家的痛苦为你们原来只是一出戏,认为贝多芬临终的血泪给描写得非常精细!你们对耶稣上十字架竟喊着'再来一次!'这个超凡入圣的人在痛苦中挣扎了一辈子,结果只给你们这批愚夫愚妇消磨一个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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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神话载,弗里基弥达斯因不喜阿波罗所奏的竖琴,被阿波罗将起耳朵变为驴耳。今以此语喻不懂音乐的人。
  ②贝多芬的《弥撒祭乐》共分五大颂曲:(一)吾主怜我,(二)荣耀归主,(三)我信我主,(四)圣哉圣哉,(五)神之羔羊。而第二部《荣耀归主》本身又分成三章,以下所描写的是第一章的境界。
  ③所谓三道闪电系指第一章将结束时由大号用特别加强的声量(fff)奏出的三个和弦。
  这样,他无意之间诠释了歌德的两句名言;不过他没有达到歌德那种清明高远的境界罢了:
  “大众把崇高伟大当作游戏。要是他们看到了崇高伟大的面目,那就连望一望的勇气也没有了。”
  克利斯朵夫还不肯就此罢休。热情冲动之下,他跳过了群众,象一颗炮弹似的去轰那个圣坛,那个禁地,那个庸才俗物的避难所——批评界了。他把同业骂得体无完肤。其中有一个胆敢攻击当时最有天才的作曲家,最前进的乐派的代表,哈斯莱。他写过许多标题交响曲,虽然不免偏激,究竟是才气纵横的作品。克利斯朵夫小时候见过他,为了纪念当时的情绪,始终对他很感激。现在看到一个不学无术的愚蠢的批评家竟然敢教训这样的天才,不禁气愤到极点,大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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