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设计招标书范文
19.3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接受投标和评标
21.接受投标
21.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
六、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对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开标时,有下列情况者,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不再予以唱标: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携带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授权书原件和证件的。
22.2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2.3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4.投标书的澄清
24.1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不得对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改动,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章,此书面回答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投标书的初审
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资信业绩、技术、商务的评审: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的,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25.3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
26.1允许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细微偏差,而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的地方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6.2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而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6.3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内容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
26.4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及定标
28.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对投标人综合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七、合同的授予
28.中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