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项目招标书
* 投标商应保证:在开发期间,未经用户单位建议或许可,项目开发主持人不变更,核 心开发人员至少 4-5 人不变更,并至少 2/3 参与开发的人员不变更。 3.2.2.2.3 项目实施(与
软件实施推广相关的) 3.2.2.2.4 质量和进度控制(项目各阶段进度计划表) 3.2.2.3 报价构成 3.2.2.3.1 软件报价(对购买软件、开发软件应分别报价) 3.2.2.3.2 硬件配置报价 3.2.2.3.3 集成服务报价 3.2.2.3.4 实施、培训、服务报价 3.2.2.4 进度计划 3..2.2.4.1 需求调查和设计 3.2.2.4.2 系统开发 3.2.2.4.3 软硬件集成、调试、试运行 3.2.2.4.4 系统验收 3.2.3 系统移植 3.2.3.1 系统移植方案 3.2.3.1.1 软件系统方案,包括: 3.2.3.1.1.1 操作系统 3.2.3.1.1.2 开发工具软件 3.2.3.1.1.3 应用软件 3.2.3.1.2 硬件系统方案 3.2.3.1.3 系统集成方案 3.2.3.2 项目管理方案 3.2.3.2.1 项目计划(与项目整体管理相关的) 3.2.3.2.2 组织管理(与软件开发环节相关的) 3.2.3.2.3 项目实施(与软件实施推广相关的) 3.2.3.2.4 质量和进度控制(项目各阶段进度计划表) 3.2.3.2.5 移植前后的比较(兼容性) 3.2.3.3 报价构成 3.2.3.3.1 软件报价(对购买软件、开发软件应分别报价) 3.2.3.3.2 硬件配置报价 3.2.3.3.3 集成服务报价 3.2.3.4 进度计划 3.2.3.4.1 需求调查和设计 3.2.3.4.2 软硬件集成、调试、试运行 3.2.4 数据建库 3.2.4.1 报价构成 3.2.4.2 进度计划 3.2.5 托管服务器系统更新 3.2.5.1 系统更新方案 3.2.5.1.1 原服务器系统的理解 3.2.5.1.2 更新前后的比较(提高性能) 3.2.3.2 报价构成 3.2.3.2.1 软件报价
3.2.3.2.2 硬件配置报价 3.2.3.2.3 集成服务报价 3.2.3.3 进度计划 3.2.2.4.1 需求调查和设计 3.2.2.4.3 软硬件集成、调试、试运行 3.2 系统性能要求 3.2.1 提升工作效率的要求 说明该软件如何提高工作效率 3.2.1 可操作性要求 说明该软件如何易于理解掌握,操作简单,逻辑性强,直观简洁等的要求。 3.2.2 灵活性 说明该软件在需求或环境发生某些变化时,该软件对这些变化的适应能力,如: a. 需求及流程变化; b. 操作方式变化; c. 机构人员变化; d. 空间地点变化(移动用户、分布式); e. 操作系统环境变化。 3.2.3 响应时间 指针对于用户操作的反应时间,如: a. 查询时间 b. 批处理时间 3.2.4 安全容错及保密性 a. 防止主机崩溃方法 b. 防治病毒方法 c. 数据备份方法 3.2.6 网络的实用性、稳定性、安全性 3.2.7 软件软件转换后的兼容性 3.3 交付物 3.3.1 提交满足 3.2 要求的项目建议书(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3.3.1 提交附件要求的资格文件和以往经验证明文件 3.3.2 提交符合系统要求的、作为评测使用的计算机系统原型(网络版) 3.3.3 项目报价 3.4 保修期 3.5 合同类型 3.4.1 招标方授予中标商软件工程(含系统软件、工具软件的购买、应用软件的开发、 数据入库、托管服务器系统更新、培训及各种服务费用)合同。 3.4.2 招标方根据方案实施要求,
对硬件设备的配置另行采用招标采购方法解决。硬件 设备的集成合同将根据情况选择授予硬件供应商或软件中标商。 3. 6 款方式 3.3.4 预付款 3.3.5 进度款
3.3.6 维护款 3.3.7 履约保证金(保函)
第三章 评价标准及要求 1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1.1 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 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含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投标方公章) 。如果单价与总价 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 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1.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 标方的财务、技术和维修服务能力。 1.3 招标方将确定投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 1.4 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1.5 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 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 评标委员会 2.1 招标方将根据招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贸、法律等方面的专 家和招标方、水利局单位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贸、法律等方面的专 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 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书 面澄清。 4 评标原则和方法 4.1 评委会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方,择优定标。 4.2 评委会将对投标书中的每个响应进行评价,检查其对招标书要求的符合程度并给出 评分。 4.3 综合以上评分,结合各投标方报价进行综合评价,产生综合评估价格。综合评估价 格低者为优。 4.4 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投 标者。 5 评价标准 5.1 类似项目的经验(20%) 5.1.1 项目获得省、市级颁发的奖项(以证书或证明文件为准)的; 5.1.2 承担过相应项目成功应用案例(以客户证明文件为准)的; 5.1.3 曾经成功开发水利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费合同金额 50 万以上)、 具有 GIS 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