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汇报
(六)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在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下,根据国家安全监察组监察指令书的要求,县安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强化了安全监察职能。县安委会设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主任的工矿商贸、消防、建设等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联系乡镇的县级导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了具体职责;对每个安委会成员单位都明确了安全监管职责。各乡镇成立了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安全监管新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煤矿安全基础薄弱。 一是规模太小,国家发改委十一五规划规定湖北煤矿最小规模9万吨;省经委停止批办30万吨以下的矿;湖北煤监局要淘汰3万吨以下的煤矿,改造规模最小6万吨。我县绝大多数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吨左右,属国家规定的20xx年应淘汰的对象,省政府提出今年以内关闭。我县许多烟煤矿实际生产能力不足1万吨。
二是基础条件差,科技含量低。国家要求壁式采煤法,刮板输送机运输,金属顶支护,机械化作业,取消木支护。我县在煤炭开采工艺上大多实行非正规采煤方法,拖篓运输,木支护,仍然是“人海战术”,科技含量较低,巷道质量和高度不够,采矿设备工艺落后,机械化现代化程度不高,地质灾害、环境污染、职业病问题令人担忧,与国家标准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原因是煤层太薄,是国家界定为不具备开采价值的资源,机械设备排不上用场。
三是管理和技术力量严重匮乏。国家要求矿长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特殊工种高中以上,采煤工人初中以上。目前很难达到,企业管理极不规范,达标升级难度极大。
(二)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难以铲除,“三违”现象屡禁不止。“三违”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企业业主安于享乐、管理人员玩忽职守、生产工人冒险蛮干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利益因素驱动和现场管理难度大,“三违”现象很难根治,是绝大多数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重特大事故难以有效控制。煤矿**、磷矿大面积采空区,重大水患、地质灾害等都是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无法根除,只能监控。尤其是**,无色无毒无味,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头号”杀手,稍有不慎就易造成重特大事故,是煤矿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我县虽然采取人工监测与电子监测双重监控,由于**治理的艰巨性、现场管理的复杂性、电子设备的局限性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性等多种原因,**治理的任务十分艰巨。
(四)煤矿整顿关闭任务艰巨。2005年底以来,我县关闭了44家煤矿,2008年底才完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次关闭只是一个阶段,下一轮关闭任务是全市20家。我县10家左右。基本办法是上级发证,下级关闭,比例摊牌,不予补偿。关闭矛盾极大。
(五)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加大。乡村道路硬化以后,农村交通条件得到改善的同时,由于车辆总数增加、车速加快和摩托车增多多等多种原因,交通安全压力越来越大。
(六)职业病问题潜伏着巨大的社会矛盾。经卫生部门检查,煤矿工人10%以上达到职业病等级,20%为疑似,洋坪有一企业40余人,27人患病,超过50%。集中清退震动太大,问题不能回避,必须及早妥善解决,免留后患。
三、20xx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20xx年,是国家经济工作会提出的“质量安全年”和国务院安委会提出的“安全生产年”,也是建国60周年,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全省应急救援训练培训和全县安全生产培训两大基地。打好**治理、煤矿关闭、企业反三违三个攻坚战。扎实开展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安全监察执法行动、重点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等三项行动。建好**监测监控线、地面空压机压风管线、井上井下通讯线、防尘水管线等四条生命线。努力实现四个目标: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25人的控制目标(其中道路交通15人,煤矿6人,非煤矿山2人);安全生产条件有较大的提高;努力抓好新一轮煤矿整合关闭。
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照省政府新的文件规定重新明确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任人的安全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