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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局纠风效能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9-04-17 10:42:48

201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纠风办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争先创优和“三思三创”活动精神,解放思想,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做实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为重点,促进社会基层和谐,以及内部党风建设,为加快我县人力社保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各类制度,明确工作框架

(一)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自《廉政准则》发布以来,我局党组就文件内容专门召开会议,对其中的条款进行*研讨,并成立《廉政准则》自查自纠工作小组,采取明查暗访、各单位、各科室自查自纠汇报等方式进行。对违规科室(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加以告诫,作出及时的整改要求和处理。

(二)出台《内部效能督查机制》

为进一步加快效能建设,着力解决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推进不快等突出问题,我局出台《内部效能督查机制》。通过成立督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进度通报等方式,督查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承办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的事项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全面推行绩效对账制度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绩效对账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1〕33号),结合深化“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我局系统全面推行绩效对账制度。“绩效对账”涉及六类对象、五个层次:局主要负责人与局班子成员;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科室成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与股室长;直属单位股室长与股室成员。具体方法为“六个一”:即制定一个派账计划;填好一本记账簿子;建立一份亮账档案;开辟一个公示栏目;畅通一条监督渠道;建立一个核账办法。

(四)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二、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通过专项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1、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在此期间,我局落实了三项活动:一是开展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排**检查,分两组对全县25家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涉及民工809名。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联合检查之后,都提高了清薪意识,建立了清薪小组,落实了清薪责任;二是做好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报备工作,要求各企业于每月20日前向所属乡镇(街道)报送工资清单,各乡镇(街道)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清单汇总后报送县劳动监察大队,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实行群体性欠薪企业排查分析制度,在全县实行群体性欠薪事件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可能关闭、停产半停产、转让、出租等容易发生批量减员和群体性欠薪的企业情况,对于上报的重要欠薪事件,采取时时跟踪,重要欠薪案件一事一报,一月一报的方式,时刻关注企业动向。

该次专项行动,我县共出动420人次检查了385家用人单位,涉及加工、建筑、交通、水利、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及时为966位农民工追回115万元工资。

2、小企业劳动合同“春暖”专项行动

自5月3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为主要内容的“春暖”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检查内容是:大力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指导劳动者与小企业按法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小企业依法建章立制;检查小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督促小企业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加强中小企业女职工、未成年工的体检情况调查。目前已经对近800家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争取在今年实现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建筑工地用工情况专项行动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针对日前县受理建筑工地员工欠薪案件日渐增多这一现象,县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县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启动为期1个月时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涉及全县89个建筑企业,包括在建工地共173个,主要检查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建项目立牌情况,员工考勤卡使用情况;二是工资支付情况,在建项目上报季度花名册和工资清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