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社发展情况视察汇报
(三)出台政策,进行分类扶持。通过合作社对农业进行保护和扶持是发达国家较为普遍的做法。目前,中央、省、市对合作社的发展都有专门的扶持政策,具体到我县,要制订一个扶持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项目申报制度,规范项目申报工作;细化人才培养规划,提供人才支持;加强考核管理,强化业务部门职责;开展等级评选,促进规范建设。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财政、税收、信贷及土地厂房、物流运输等方面扶持,并要优先对三类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一是有利于促进全县或乡镇主导产业发展的合作社;二是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异地转移农民增收的合作社;三是有利于促进库区乡镇及畲族群众集聚地方发展的合作社,点面结合,通过扶持重点带动全县合作社的全面发展。
(四)整合资源,提供全面服务。为尽量减轻人才、信息、资金等弱项给合作社带来的不利影响,各涉农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尤其是农业局和供销社两家要加强沟通合作,以社为本,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主动提供服务和业务指导。一是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如建立网上平台或依托政府网,统一对全县合作社的品牌、产品等进行宣传。二是积极指导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基地认证、产品包装、健全财务等工作,以促进“五化”建设。三是统筹项目申报,帮助合作社开展项目筛选、规划和申报工作。主动向上级推荐帮农、富农的农业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扶持合作社发展。四是积极争取信贷支持,探索农信担保工作,互助联保方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急需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五是要积极对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提供服务,为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六要提供人才支持,探索将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安排到合作社兼职、帮助合作社工作、提升合作社的整体能力。
(五)完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确保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所以在合作社的发展中更要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并坚持内部规范化管理。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合作社组织不同于公司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应当尽快建立和健全符合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规范内部运作,更好地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六)跟踪了解,进行必要监管。作为新的经济组织在起始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进行适当干预非常有必要。一要对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中,是否损害社员和农户利益进行了解监管。二要对合作社存在虚报、谎报及伪造现象的,要及时纠正。三要对政府补助给合作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如发现合作社只是为了争取补助资金,而不进行实际经营现象的,给列入“黑名单”。另外,还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监事会和社员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监督合作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