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创业园视察报告
为贯彻落实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实施“三县并举”战略,加快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暨农民创业园开发,促进我县产业和人口的进一步集聚。3月22日下午,县政协主席严轶华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陪同下,率县财政、国土、住建、林业、环保、经济商务等部门及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行视察。视察组先实地察看现场,然后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前期情况汇报,并就如何加快农民创业园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创业园基本情况
作为县内重要的产业平台建设载体,县委、县政府将此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启动项目前期工作。整个项目分三期开发,首期1453亩现已初步划定开发利用红线,对涉及的人口、建筑及土地的分类和面积进行了初步**底。相关的各类编制报告、规划方案等基本就绪,预计6月底前可全部完成报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项目工作机构未建立,缺乏统一领导。
农民创业园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实施时间长,工作难度大,专业性强,涉及征地、移民,以及农田水利建设、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工作。由于当前县里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织机构,前期项目包装主要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块进行,虽开发区和乡政府作了大量的初步调查**底工作,但由于没有建立正式的组织机构,随着进度的推进,各部门单位工作难以协调,势必影响工作合力的发挥和整体工作进度。
2、宣传造势工作未发力,氛围不够浓厚。
该区块自2012年提出开发以来,期间曾中断,现在重新提出开发。由于对此未开展强有力的宣传造势,当地群众并不清楚到底是建还是不建,以及什么时候建,建设范围多广,政策处理标准如何,对生活生产影响多大等。如当前许多群众正犹豫要不要下种农林作物。同时,一些部门和干部,也只是处于农民创业园要开发,但开发怎么样的园区、进展定位如何、怎样配合开展工作等不清楚,合力扶持的氛围还难以形成,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程度上的不统一。
3、政策处理标准未出台,群众心中无底。
该工程政策处理涉及房屋、厂房、坟墓等搬迁,林木、青苗、耕地、山地补偿等工作。当前,这些政策处理的标准主要依据县政府10号令,但从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反馈来看,普遍感到10号令的有些标准与企业主、村民的要求比较相对偏低。特别是青苗费的补偿,其标准从政府7号令出台以来,就没有提高过。虽然当前政策处理工作还处于前期,但村民的抵触情绪较大,要求提高标准的呼声较高。如果具体工作按10号令处理,恐政策处理工作难度较大。
4、配套工程建设未先行,制约整体推进。
根据一般园区建设的要求和规律来看,一些配套的工程都必须走在主体工程之前。目前,该工程对涉及到的移民安置点建设、生态公墓选址等配套工程尚未敲定方案;饮用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也没有明确规划。特别是移民安置点、生态公墓等工作不先行启动,整个创业园的建设工作就难以有实质性推进。
5、前期基础工作未完成,影响决策部署。
由于当前农户、人口、房屋、企业、土地的分类等都还处于初步**底阶段,没有汇总成较为精确、权威的基础数据,不利于准确的决策和部署。同时,多个报告、规划、施工图纸设计等尚处于报批阶段,影响了招投标进程,这都对6月份开工的要求带来了困难。
二、五点建议
1、尽快组建项目工作机构,领导项目实施。
要使农民创业园建设工作高效、有力推进,关键要马上组建一个强有力的项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建议该组织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参照外舍防护工程指挥部模式,组成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乡党委、政府为主,抽调有滩坑移民工作经验,农村工作经历,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精干队伍,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形成组织合力,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2、全面开展宣传造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把农民创业园工作进展、规划方案、红线范围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尽量提高工作透明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规划区内是否允许播种、建设、户口迁移等要尽快明确,并广而告之。对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要通过下发文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明确其工作职责、纪律要求,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