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廉政情况报告
(七)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
(八)严格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落户
(九)加强以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为重点的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促进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一是对不达标企业的达标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先后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根据09年达标情况开展治理工作,促进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三山研磨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治理,并督促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二是加强对火电厂和其他重点企业脱硫设施和烟气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的监管,对擅自停运设施、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三是按照污染总量控制要求,按计划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四是进一步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在新划入金阳新区和南明区管辖的朱昌镇、金华镇、永乐乡、小碧乡行政区划内实施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装置清洁能源改造。
(十)切实加强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
为确保辐射安全,进一步加强和指导全市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我局于年初开展了全市辐射设备清查工作,要求全市所有业主建立和规范辐射运行台帐等资料,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目前,全市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289家,收储2007年至现在闲置、废放射源共260枚,开展辐射安全上岗培训共计1000人。
(十一)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
为切实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底调查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全市危废产生、利用、处置、转移或贮存情况。开展非电力行业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感光材料及涉汞行业等的调查工作,实施了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及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共计办理中国振华集团红州无线电厂、电力线路器材厂等35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
(十二)切实做好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为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我局狠抓污染源现场监控,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加大稽查力度,进一步拓宽排污费征收面,在征收工作中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2011年全市共计征收排污费4688.54万元。
2011年9月省环保厅通报了全省排污费征收和排污申报检查工作考核情况,我市两项考核分值均名列全省第一。
(十三)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实施环保专项行动
(十四)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十五)加强环境应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预警性,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对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进行清理排查,督促各污染源单位建立健全污染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从源头消除环境突发事件污染隐患。组织开展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分别对金阳新区上寨村搬运化学危险品爆炸等事件进行了有效处置。
(十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及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我市作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城市之一,与环境保护部签订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协议书》,制定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及责任分解表印发各责任单位严格实施。通过项目申报,积极督促实施了南明区永乐乡柏杨村、花溪区党武乡摆贡寨、花溪区麦坪乡康寨村、小河区金山村等四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修文县大石乡、花溪区麦坪乡分别申请到环保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95万元和45万元。
积极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目前,我市申报省级示范乡镇的清镇市百花湖乡、修文县扎佐镇、小箐乡、六屯乡、六广镇、乌当区百宜乡共计6个乡镇已通过了省环保厅厅验收。清镇市红枫湖镇已基本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验收标准,省环保厅已向国家环保部进行申报。
(十七)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在全省环保系统“第一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中,我局监测部门代表队获得得了团体和个人双第一的优异成绩。
(十八)以创模宣传为重点,强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为契机,在全市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层面的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市政府召开了市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2009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在人民广场举办了围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大型宣传活动,并邀请省市有关领导为“饮水思源——水环境调查市民行动”图片展揭幕,发布水环境调查报告,开展了上千人参加的“绿色出行—公益健步走”等环保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的不断*,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创模工作*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