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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乡镇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22 12:32:57

范文一

为进一步严明干部纪律,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规定,按照《关于开展查纠公务用车问题的通知》(纪委发〔2014〕36号)的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机关公务用车查纠工作,加强管理,认真自查,狠抓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车配备情况

我镇现有公务用车3辆,分别为东风悦达起亚(甘G31026)、现代胜达(甘G56765)和五菱面包车(张掖司法012),我镇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职能需要、总量控制、严格报批的原则和先审批,后采购的原则,未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

二、公车使用管理情况

1、强化公务用车使用责任意识。镇党委、政府把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在行为上要严格遵守,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不准越线搞变相公车私用。一旦发现未经报批的非公务用车情况,依照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我镇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规范有序。节假日期间,镇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除执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按照规定进行封存。如有紧急任务,须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使用。除此之外,对车辆管理使用实行双线两化项目化管理,镇纪委定期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找原因并有针对性的督促整改,有效杜绝出现公车违法违纪现象。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加油、维修等规定,厉行节约,节省车辆费用开支,坚决杜绝与公车无关事宜。配备专业驾驶员2名,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驾驶人员擅自将公务车辆转借他人驾驶或私自出车;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速、疲劳和酒后驾车,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责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合理使用,健全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行为。结合正在实施的公务用车双线两化管理项目,将廉政风险防控渗入到使用、加油及维护的各个环节,在日常管理中,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预算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明确驾驶人员工作职责,教育驾驶人员严守职责,管好车辆,不得随意为领导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提供便利。车辆加油维护由镇财务人员同车辆驾驶员共同完成,车辆行驶做到有事由、有记录,公务车辆标识齐全,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安全有效。

三、自查整改情况

自5月下旬开始,我镇按照县纪委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工作人员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经自查,我镇在公务用车配备上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未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未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所有公务车辆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不存在私用和违规借用、占用的现象。

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以本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配合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范文二

根据《岳池县违规借车和公车私用问题整治工作小组关于印发岳池县开展违规借用车辆和公车私用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车治〔2016〕1号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公务用车1台,临聘司机1名。

二、整治情况

经自查,我镇机关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