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您准备的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噢!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后续精彩不断,敬请关注!
市委政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公安队伍建设,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按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及时开展了自查,对照督查内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王君书记及市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
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结束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宝音德力格尔立即于2月6日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王君书记及市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并要求各部门会后迅速将领导讲话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3月31日,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按照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的指示要求,市局党委及时组织开展了传达学习工作,并将上级领导讲话和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学习纳入市局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全警大培训计划中。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市局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采取专题辅导授课、中心组学习研讨、党支部集中学习、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自学等方式,切实加大对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力度,实现了学习宣传全覆盖。今年以来,市局共组织专题党课学习4次,开展2次集中培训活动,累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300余名。
二、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在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方面落实情况及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情况
市委、市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各级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方案》下发后,市公安局及时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各级领导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方案》,动员各级干部民警对号找人,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包扶方式,对小海子镇107户、屯垦队镇581户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并组建扶贫工作组,迅速与扶贫办、乡镇、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5月25日,市局扶贫工作组前往商都扶贫办,就市局包扶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对,随后前往了小海子镇与屯垦队镇,与镇政府所在地的书记、镇长、扶贫联络员、派出所所长了解了包扶所在自然村的情况,认真核对了贫困户名单、人员基础信息等工作,填写了扶贫工作人员名单表,共同商定了下一步市局各部门入户帮扶等具体工作。6月21日,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晓帆、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海英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商都县对接走访慰问包扶的顺城公司村委会7户贫困户。
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指出,要进一步落实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精准扶贫的扶贫方针,紧紧围绕扶贫计划,紧扣任务目标,切实增强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将措施落地落细,扶贫精准到位。7月5日,按照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政治部民警*商都县屯垦镇进行一对一一对多扶贫对接周活动,同时进一步了解了包扶村庄和贫困户实际情况,对包扶贫困家庭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
去年以来,市局先后出台了《中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中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委员会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分别对市局党委工作职责、党委会决策程序和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制度、党的监督制度、争先创优制度等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对三重一大和党委会议事范围、形式、程序等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内容及程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2016年共召开党委会议9次,全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