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22 11:30:11
四 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严格控制个人占有办公用房标准,切实做到不超标,不违规;
2本着艰苦奋斗、一切节俭的原则,不再新建办公用房;
乡镇办公用房清理整顿自查报告乡镇办公用房清理整顿自查报告
3不擅自超标装修办公用房;
4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清理的认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
5提倡并逐步实行一站式集体办公,既方便群众又节约办公场所。
6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洪河桥镇人民政府
20**年1月16日
余继广镇副镇长 副科级 实测面积15平方米;
其余赵德玲委员、陈西华委员、李文广副镇长无办公用房,暂借住职能部门房间临时住。
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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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镇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实测情况,按照正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9平方米,副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6平方米的要求,现对对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李可峰书记和党委委员李琪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原李可峰书记办公室36.48平方米拟作为综治办公场所;戎辉镇长和副镇长余继广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原戎辉镇长办公室36.48平方米拟作为信访接待室;孟彪委员、赵德松委员、陈西华委员三人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原孟彪委员办公室18.28平方米拟作为镇档案室兼保密机房;赵仁国副主席、李文广副镇长、赵德玲委员三人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
按照上述整改后,我镇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均符合上级要求,不超标,不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