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回《儿子与情人》,它发表于1913年,也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人们生活在战争前夕的压抑中。劳伦斯希望人们回到本性,他赞同弗洛伊德性是人的本性的观点,所以他的作品都以男女之间的性为主题。《儿子与情人》以独特的视角对人性中隐秘的“恋母情结”有深刻的、形象的挖掘,没有人会否认母爱的伟大。但母爱是单方面的,如果母爱可以得到回报,那只能来自儿女的儿女的爱,劳伦斯却对这一观点进行有力的挑战,母亲与儿子存在爱情吗?至少,劳伦斯认为,最有人伦(母亲与儿子)的不伦之爱,这是一种爱情,最起码也算爱情之树上的一个分叉。
好好珍惜我们的母亲吧!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四):谁谓荼苦,其甘如荠
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小说可以有两种“深刻”:其一,壮阔、宏大、繁复,如《悲惨世界》和《百年孤独》;另一种,在小范围的时空里,在平凡人的身上,发掘出深刻的独特的意义,如福克纳,如劳伦斯。有些人向外扩展,有些人内省以寻找,两种都可以做得卓越——人心同样是一个深不可测的世界。
美国1961年的禁书运动,劳伦斯《儿子与情人》首当其冲。虽说不至于因猎奇而阅读,多少还是想读到可作“精分”材料的俄狄浦斯式的故事。但当我读完整本书,发现这个故事,就情结而言,其实并无越轨之处。它讲述一个矿工的家庭,从夫妻关系,到母子关系,以及儿子和他们的情人们。这让我想起《唐顿庄园》和《克兰弗德》这样的英剧,创造一个典型的环境,但是剧中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主角与主线,出现的每个人,都有他们的故事,共同展现时代的一个侧面,营造一种氛围。
因情爱和心理描写见长的劳伦斯,在这部小说里主要写了四种男女关系:莫瑞尔太太与莫瑞尔先生,类似包法利夫人与夏尔,一个多情聪慧的女子和平庸的丈夫;莫瑞尔太太与三个儿子,因为与丈夫关系不和,她把关心和精力都投注在儿子们身上;大儿子威廉与上流社会女郎吉普,类似盖茨比和贝茜,威廉虽然出身卑微,但努力奋斗,赢取吉普的芳心,但最终死于非命;最后是占去最多篇幅的,二儿子保罗和米利亚姆、克莱拉的恋爱。米利亚姆是个纯洁而颇有思想的乡下姑娘,与保罗有多年的柏拉图式的爱情,克莱拉是个美丽热情的有妇之夫,与保罗有肉体关系。但保罗惧怕婚姻,不愿被束缚,无法说服自己走进婚姻。最后保罗深爱的母亲莫瑞尔太太去世,保罗孤身一人投向未知的命运。
四种关系都是一种无奈的没有出路的胶着状态,被欲望和恐惧裹挟**,人们势均力敌,彼此渴望靠近又彼此远离。这似乎是生活中感情的常态了:忍受,但又从中享受。或许保罗身上,多少有作者自身的影子,他是一个出身平凡、身体羸弱的小伙子,却不甘平凡,有着独立而丰富的内心世界,有着难以被扑灭的生之热情,却又无法阻止自己的失望与厌世。
而我最喜欢的是米利亚姆这个角色,我觉得她是藏于凡间的天使,微服降临,前来守护和陪伴她的爱人保罗。米利亚姆穿一身破旧的衣裙在厨房里忙碌,在教堂专注唱着天国的赞美诗,她只觉得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难为情,希望能有和男人们一样的平等的机会,她对自己的坚韧和纯洁一无所知。当她遇见保罗,这两个同样落落寡欢的孩子遇见了同类,他们在田野里谈论神学,坐在院子里学习绘画与诗歌,当保罗陷入自己的困惑,米利亚姆永远都默默陪伴着他,一如既往地等待着他。她知道爱人常常幼稚得“不是十四岁,而是四岁”,但还是以一种宗教般的坚定去爱着他。说不上谁是更占上风的一方,在一起的年月,已经成为生命里不可抹去的一部分。就像裘德和苏,最终的归宿不是婚姻,但生命彼此**,不输于婚约。
就是这样一个很多人觉得冗长平淡的故事,读的时候,屡屡想到读《罪与罚》时的感受,那是惊叹于作者对于人性的洞察,以及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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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摘抄:
他说,诺曼底式跟垂直线条和哥特式拱门截然不同,哥特式拱门高耸入云,伸向极乐世界,消失于天国。他说他自己属于诺曼底式,而米丽亚姆则属于哥特式,她对此深表赞同。
玩命冒险是男人报复女人的一种方法。他感到自己不被珍视,所以他要冒险毁了自己,让她也落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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