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之鹰》的读后感10篇(4)

  艾勒里•奎因,狄克森,阿加沙是推理小说黄金时期的“三巨头”,对他的书不知何故没特别感触,但是有意思的是,这个名字其实是两兄弟合作的产物,作者名和书里主角同名,兄弟两个一个构思设计情节一个把它实现出来。他们还创刊了第一本推理杂志。

  很早前看过一本说推理小说的发展史的书,很有意思,可惜名字记不全了,(请原谅我长年大脑缺氧,二次全麻导致记忆力衰退)貌似叫《谋杀的XX》,到处去找也不得结果,以后找到了再告诉大家吧

  《马耳他之鹰》读后感(九):携“鹰”而来的硬汉哈米特

  先于小说前,我是在电影中认识了《马耳他之鹰》,一个很另类的侦探故事以及一个很个性的创作者――达希尔.哈米特。

  今天再来阅读新星出版社的新版《马耳他之鹰》,仍然喜欢那个有点独断专行的斯佩德,那个高大挺拔,高兴和失望时就不断填满达勒姆公牛牌烟丝的美国男人,在我的眼里,他代表着一代美国人心中所向往的硬汉形象,似乎与达希尔.哈米特本人也有着许多神似的地方。

  像达希尔.哈米特这样的人,如果一直写小说直至离世,不知会是个什么样的景象。大概会有很多部小说被搬上荧幕,会有很多男一号从此因为他的故事而功成名就。可惜的是,包括《马耳他之鹰》在内的有限的五部长篇小说的创作都在大约1922-1933年之间,其后他毅然放下写作之笔,变成一位坚定的美国共产主义战士。也许他已不满足于在小说里创造一个英雄而转身将自己投入到了反法西斯的战斗中,成为自己生命中的英雄了吧。

  所以,我在他笔下人物――侦探塞缪尔.斯佩德身上总能看见哈米特的影子,不止是他们脸上可以寻找到的呈现“V”字的共同点,更是哈米特为斯佩德所设定的行事风格之中。

  “马耳他之鹰”是一只中世纪的皇家供品,它流落民间被一群行色各异的人明偷暗抢。斯佩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一位谎话连篇的美女的委托,结果陪了搭档的性命。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斯佩德接近了事件真相,围绕着这只鹰,在美色、金钱和谋杀中,他可以选择的其实并不多。

  斯佩德是哈米特开创的“硬汉派”小说的典型人物。他行事看似我行我素,但却是一个逻辑性强、行动迅速的壮硕侦探,对细节的观察常常让他先于其他人发现隐藏的真相,不露声色且老练沉着的他,在面对旁人持枪威胁时也能化险为夷。哈米特笔下的硬汉是正直刚强的代表,决不纠缠于拖拉的语言和行为。书中的他即使被揍得鼻青脸肿,不过也是喷口烟、睡一觉又生机勃勃了。

  行动敏捷、语言简练,还有点愤世嫉俗,这些因素导致哈米特的侦探小说有别于传统侦探小说的风格,他与后来的雷蒙.钱德勒一起,将硬汉派小说发展成为现实主义色彩浓烈的文学类型,在当时陷入严重大萧条并社会风气日趋腐化堕落的美国,传统的道德准则趋于崩溃,法律和秩序成为一句空话,硬汉派的私家侦探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挺身而出,用另一种方式为社会伸张正义,被大众所喜爱和推崇。

  哈米特的行文风格完全展现了他本人的性格特征,他抱着一种积极进取的态度在写作,不畏暴力和黑暗,如实展现美国当时的社会现状,如他自己所说,“你需要看事情光明的那一面,即使他并不存在”。

  《马耳他之鹰》之所以好看,还得益于哈米特丰富的个人经历。哈米特曾经在平克顿侦探社当过八年的私人侦探,所以他对社会的各个层面,尤其是警方与罪犯之间的斗争,罪犯的心理及作案手段都有着细致而感性的认识.这些丰富的写作素材被哈米特在小说中还原与提炼,那些从实践中得来的精到的语言,也让小说备显生动,以至于电影《马耳他之鹰》中的大段对白都是完全照搬小说中的原文而来。

  把哈米特归为通俗小说家是不够准确的,当今美国文学界有识之士也持有同样观点,他是被誉为与海明威齐名的文学家,1999年,“美国文库”还出版了《哈米特集》,内收他的五部长篇小说,这无疑是对达希尔.哈米特为美国文学所做出的贡献给予的充分肯定。

  毫无疑问,人人都爱哈米特。

  他让以他的作品改编而来的一部部电影名垂青史的同时,自己也成为了名垂青史的用文艺的笔调书写侦探小说的大家。

  《马耳他之鹰》读后感(十):可能他谁也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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