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自己的教子像一个人一样坚强地面对死亡面对自己遭受的不公正,这与其说是出于爱玛**的懵懂的愿望,不如说也是主人公一直逃避的问题。“我”一开始对爱玛**要求的抵触,正是无法正视现实的体现。同时,作为一个接受了白人知识教育的黑人来说,“我”感受到了自身所遭受的苦难和压抑,但却无法给出一条好的出路——因为在白人的文化中根本不存在这种答案。
事实是,每个人并不是总是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状态。作为一名有知识的教师,“我”试图安于现状,试图用爱情来作为自己的避风港。但拥有了知识,毕竟拥有了力量,对于几百年来遗留下来的耻辱,“我”一方面感到无法承担,另一方面“我”又不得不去面对。劝说杰斐逊的过程,也是“我”认识自我的过程,在这对师生对话中,“我”和杰斐逊都逐渐学会了正视自己本民族的苦难,学会了正视自己的命运。“我”不再是以前那个息事宁人的“我”,“我”知道了承担责任,“我”知道了要去正视问题,如果说以前的“我”不去教堂是出于一种朦胧的反抗意识的话,那么“我”的不跪则是对白人所给予的世界观念的质疑。
虽然在小说中“我”依然把杰斐逊的改变归功于上帝,但作为读者,我们看到的是,改变杰斐逊的不是上帝怜悯和神迹,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与交流。在小说的结尾处,“我”依然站在讲台上,但“我”已经被改变了,而“我”也做好了去改变他人的准备——也许,我们学会面对生活的时候,才是发现自己本来面目的最佳时刻。
怎样才能够使一个人获得尊严?请先从直面生活,认识自己、善待他人、勇于抗争开始。
《我的灵魂永不下跪》读后感(七):当“猪”开始思考
读《我的灵魂永不下跪》总会想起格里高利•派克主演的《杀死一只知更鸟》,或许他们曾经生活在同样一个地方。美国南部的乡村,热带季风吹拂着周围的甘蔗地,在不大的村子里,稀稀散散的坐落着不多的房子,你随便叫一声整个村落都能听到,但是白人和黑人的居住区还是可以一眼看个分明。
然而不同的是,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里,格里高利•派克饰演的白人律师正在努力为一名黑人寻找正义,而在《我的灵魂永不下跪》里,正义已经远去,主人公黑人教师格兰特所能做的只是让这位无辜的人安心离去。
故事的一开头, 20多岁的黑人小伙杰弗逊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判死刑,在法庭上,法官是白人,诉讼律师是白人,陪审团是白人,就连辩护律师也是白人。更可笑的是,辩护律师的呈词既没有就事实疑点提出质疑,也没有对于事实进行阐述,他只是可笑的说:“将这样的人送上电刑椅,还不如捆上一头猪!”于是,这头“猪”就只剩下坐电刑椅的命运。
而杰弗逊的教母爱玛在得知结果后,也没有选择再去追求正义,这就是上世纪40年代的美国,她接受命运的安排,但她选择要让杰弗逊勇敢的走上电椅,“不,他不能像猪一样被送上电椅,他要像一个人。”于是爱玛便找到了主人公格兰特,教会他像一个人一样面对死亡。格兰特在姨姥的威逼下,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这份任务。
比起派克饰演的律师,格兰特似乎要纠结许多。如果律师所要求的只是法庭上的正义,那么作为一个黑人的教师,他似乎难以逾越身份这个枷锁。他是黑人里为数不多读过大学的人,他曾经在他姨姥的期许下一步步前进,他还记得姨姥跟她说的“从这张门出去再也别回来”。这个门是姨姥当年工作的白人家庭。但他又再次回到了门,求白人警官能让他去探望杰弗逊。
格兰特一方面向往着另一种生活,他无数次地和自己的女友薇薇安说要私奔,另一方面又出于本能地进行自己的教师生活。正如薇薇安指出来的,尽管百般不愿,格兰特还是接受了教育杰弗逊的工作。但是他看着那些孩子,又产生联想,当年与他同龄的人死的死,杰弗逊也是从这个学校出来的,最后不还是走到了这一步?与他同学的同龄人,死的死、走的走,似乎教育也不能改变命运,格兰特甚至当着全部孩子的面以杰弗逊为反面教材,不好好读书就是这样。
当然,格兰特还是克服了自身的原因,认真地与杰弗逊倾谈。在他看来,杰弗逊所能代表的是另一种奇迹,打破白人的神话,像一个英雄一样展示黑人也能像白人一样思考。最终,杰弗逊还是在格兰特的教导下,勇敢地像一个人一样走向了电刑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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