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贼尼克Ⅰ》读后感10篇(4)

  尼克是一位专业小偷,与其他小偷不同的是,他专门接受他人委托偷“不值钱”的东西,黄金珠宝这类“有价值”的东西他毫无兴趣,而且他的收费昂贵,偷一次东西就得花上二万元(近期已涨到三万元)的高价酬劳。这个系列最吸引人的趣味点有两个,一是尼克该如何去偷委托人指定的东西(如游泳池中的水、生日蛋糕上的蜡蠋或是一整队棒球队员),另一个则是“为何要偷”这些“不值钱”的东西。除此之外,在偷东西的过程之中,尼克还常卷入凶杀案,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清白,有时候他还得扮演起侦探的角色,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种趣味的组合,神偷尼克在霍克笔下自然成为最受欢迎的一个系列。

  神偷尼克系列最早出现是一九六六年九月发表于昆恩杂志上的〈盗窃云虎〉,到二○○五年底为止,已有八十四个短篇与读者见面,是目前霍克笔下数量第二多的系列(仅次于李欧波探长系列)。而当初会有这个系列的诞生,据霍克本人表示是从○○七情报员所得来的灵感,早期的几篇,尼克会使用一些道具或器械来辅助偷窃,不过到后来这些道具就不再使用了,如此一来反倒让这个系列变得更加有趣了。

  时间来到八○年代中期,为了让尼克系列更有看头,霍克创造了另一位女神偷──白皇后珊卓拉.巴丽(Sandra Paris),巴丽的出现让尼克不再独领**,这位打著“早餐之前,奇迹立现”的女贼与尼克之间的关系有时是敌人,有时又是搭档,而这样的组合在后期的尼克作品中也确实扮演著催化剂的作用,让这个系列的可看性更为提高。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八):更适合做侦探的贼

  爱德华-霍克是世界公认的“短篇推理之王”,他一生中创作过近千篇推理小说。在作家浩如烟海的作品中,有专攻不可能犯罪的山姆-霍桑医生系列,有间谍类型的兰德系列,有超自然色彩的西蒙-亚克系列……可是无论是霍克本人,还是绝大部分读者,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叫做:尼克-维尔维克,一个职业盗贼。

  在外国的文学作品中,“贼”这个职业可谓是多姿多彩。无论是经常与福尔摩斯做对的亚森-罗平,工作时莫名其妙卷入命案的伯尼-罗登巴尔,还是英俊潇洒劫富济贫的佐罗,都是极富个人魅力和传奇色彩的盗贼。即使与这些经典“盗贼”形象相比较,霍克所塑造的“妙贼尼克”依然毫不逊色。

  关于“贼”这个职业,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应该是比较低的。即便是那些劫富济贫的义盗,也最多只是被“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但仅仅只能得到一句“盗亦有道”的评价,脱不去“贼”的本质。就像“三侠五义”中的“五义”,因为出生的不光彩,纵然没少过行侠仗义,最终的评价也比北侠欧阳春、南侠展昭低了一级。又例如《水浒传》中出场率很高,屡立奇功的“鼓上蚤”时迁,大概也因为出生的原因,仅仅排名倒数第二。美国作家彼得-海斯勒也他的作品《江城》中描述过中国学生对于“侠盗罗宾汉”的认识,总体来说还是趋于否定的。

  其实从本质上讲,国外这些以“贼”为主角的文学作品与中国的武侠小说是极为相似的。虽然我们会下意识的认为“侠”代表正义、行事光彩,可是对于“是非”的评判标准到底是通过侠客自己还是法律呢?侠客行侠仗义,无论是杀人还是劫财,不论“正义性”与否,归根结底属于滥用私刑,因此我实在看不出来侠客相对于盗贼有多少道德上的优势。像尼克这样的盗贼,他行事有原则、性格可爱、机智聪明,同时又与当权者站在对立面上,也许正吻合了许多读者心目中的“侠客”形象,至于他的职业就算不上什么大问题了。可以说,阅读《妙贼尼克》 能够体会到一种看武侠小说的快感。

  不过除了角色鲜明的性格特征之外,《妙贼尼克》更为成功的地方在于人物的设定。有个性的“盗贼”形象比比皆是,但到底去偷什么则是一个学问。尼克-维尔维克只偷不值钱或稀奇古怪的事物,同时开价很高,在第一篇创作于1965年的《偷窃云虎》中起价已经达到了两万美元。这样的设定有三大好处——首先,偷窃不值钱的事物让读者在阅读中产生道德上的顾虑;其次,在偷窃不值钱东西的时候往往需要用到更复杂的技巧,这会让故事显得新奇、富有创意;最后,既然被偷窃的事物不值钱,那为什么有人会愿意花至少两万美金去得到它,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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