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贼尼克Ⅰ》读后感10篇(2)

  顺便说一句,尼克•维尔维特的名字很是有趣。一个硬汉的姓氏却是velvet(天鹅绒),总感觉不是那么搭调。书的原名是The Velvet Touch, 似乎也在主人公名字上打趣。从不失手的大盗每次出手确如“天鹅绒”般轻柔,有种偷窃在无形之中的感觉。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五):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尼克•维尔维特是个贼。虽然他年轻时也曾投笔从戎(朝鲜战争),保家卫国,表现了高尚情操。然而,最终却在闯空门这行里打下一片江山。大好前程,如水东流。

  不过,只要"钱"程似锦,一切OK。虽然尼克只偷不值钱的东西,然而雇他顺走这些东东滴主顾却都愿意至少掏出两万美刀。饶是如此,尼克的生意依然络绎不绝,可见他确实有两把刷子。

  需要说明的是,小偷的圈子其实很小,一向厉行低调的伯尼•罗登巴尔也不得不面对自己贼名远扬的事实,就是明证。仰赖圈内人的口口相传,尼克只要安坐家中,自然会有委托找上门来。当然,找他的往往都不是什么居心正大的良善之辈。毕竟,好人没事会去雇贼?根据骨牌效应,一件罪行必将引出另一桩罪行。在那些奇特委托背后潜藏着多少罪恶,多少阴谋?不过这些都与尼克无关,他是有职业操守的贼,雇主的秘密他没有兴趣,除了完成任务和收取足额报酬,其他都不关心。然而,也许是曾经盗窃过行业守护神墨丘利塑像的原因,尼克失去了这位小偷之神的庇护。虽不至于像RPWT伯尼•罗登巴尔那样每次都遇上三五具尸体,但也经常遇上麻烦,甚至不能像伯尼那样守住一个小偷的非暴力节操底限!已经没有节操滴尼克,自然也不会顾及主顾需要保守点小秘密滴心情了。

  所以,如果朋友您正巧身边有个两三万美刀,没地儿花,可别想去打尼克•维尔维特滴鬼脑筋。否则,任你再怎么高唱小龙人之歌,都没有任何用处的说。

  虽然,尼克经常性滴没有节操,但他确实是当得起"卿本佳人"四个字。本书收录的十一个故事,都是尼克六十年代的做为。彼时的他,尚且未到不惑之年,莽撞有余,情义不足。然而,正如P228所言,"在尼克心里住着一个骑士,不断地搏杀着现代社会的恶龙,如果他追逐的圣杯只不过是金钱,又与凡夫俗子有何差别?"尼克本性中的骑士精神正在慢慢发展,终将凌驾于一切节操之上。尼克并非在行侠仗义,但他心中自有底线。他不忍弃身处险境的无辜女孩于不顾,也不会对杀人越货的强盗放任自流。尼克并不将所有罪犯都交给警察,毕竟大家都是法外之身,只要能阻止那不可饶恕的罪行ーー谋杀,都应该给别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惩前毖后,也是以治病救人为主旨滴嘛。

  难道这样的尼克•维尔维特不是一个贼佳人么?(这名词。。。好诡异。。。)

  :你可能会问,既然尼克心中有一个骑士,为何又会误入歧途,"奈何做贼"?难道不能弃恶从善,当个建筑工人啥的,和格洛丽亚一块儿喝着啤酒,消磨余生呢?

  这个嘛,自然和其他屡教不改滴偷儿(比如今天乱入N次滴伯尼•罗登巴尔)一样,因为尼克是个小偷,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变。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六):只偷杂货的贼

  高中毕业,换过几个工作不成,阴错阳差走进小偷这一行的尼克,完完全全是为了解决自身的经济问题、填饱肚子好过活,而不是怀抱骑士精神、劫富济贫,亦或只是消遣娱乐、打发时间而已。他是职业的,高风险高报酬的,一留下案底就麻烦大了的,所以他为自己设下一个极其龟毛的古怪原则:“只偷不值钱的无用之物。”虽然一路走来时时有人等著看好戏,看他被大环境逼使到放弃这无谓原则的一天──凭他高超的技巧与过人的智慧,这份坚持岂不是自找麻烦?有鉴于此,要找他工作的代价不菲,至少从公定价码两万美元起跳,以支撑他维持生计。

  问题来了,条件如此苛刻,还会有谁上门委托呢?不过,要是没人委托,故事也说不下去了不是?这是神偷尼克·维尔维特系列所埋下的第一个谜团。更诡异的是,如果所托之物乃“不值钱且无用”,委托人何以愿意付出两万美元的代价取得?这是第二个谜团。

  当有一个不计较窃物价值的竞争者出现时,照理说市场的供需会立刻现起变化,消费状况将有所改变,尼克的工作却似乎不怎么受影响?这是第三个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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