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3
对于最后的死前留言,虽然意在解释全部,而本书的死前留言竟然能全部言中这点,已经快分不清是尊重事件发展的自然规律了。如果改为这个审判者用一种挑衅的心态把死前留言只呈现给读者看的话,就那失去女儿产生的悲痛化身为鬼的动机更能带给人震撼
,关于人物设定有位杜xx,人讨厌就算了【设定能吃吗】,他的长篇大论竟然能支撑一个章节这个安排,写者严重怀疑作者不是在讲义就是凑字数混章节,不然可能觉得读者们都是些没读过推理小说的小清新
《罪之断章》读后感(九):本格推理——一种需要回味才能体会的美妙
这是一本需要回味才能体会的书,反正我刚看完时是没有什么印象的,回过头才慢慢体会到本格推理的美妙。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第一个凶杀案,特别是其中推理出为什么是一个人犯案而不是两个人很有意思,以及受害者穿了外套,还有关于没有关灯的细节。后面几个案子就有些表现平平了,一个是通过受害者的心理缺陷杀人(不如《暗示》和《心理罪》讲述的*),一个是通过一个抽烟和身高的细节。
本书开篇讲述的陈教授的推理也很有意思,一个是通过放水果的位置结合房子的楼层退出是谋杀,一个是通过手机放在口袋里推出不是自杀,都很好的表现出了推理的美妙。推理在乎细节啊。
本书还借张教授之口阐述了关于演绎推理和犯罪心理破案的看法,说犯罪心理会告诉你“他不会这么做”,而推理则告诉你“他无法这么做”,张教授认为除非是没有线索,否则犯罪心理无用武之地。我倒是觉得犯罪心理学、刑侦学可能在未来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刑侦学不用说了,犯罪心理对于非熟人作案能发挥更大的优势,换言说,如果一个用推理至多能够退出凶手基本特征以及行凶过程,但是假如凶手选择受害者是随机的呢、凶手是流窜作案呢,这时哪怕你知道凶手行凶的过程,也未必能够有效率的抓捕凶手。除非能够通过一定的画像特征缩小抓捕范围。总之,我觉得两者没有优劣之分,应该是相得益彰的关系。
此外,作者借杜逸凡之口,总结了“死前遗言”这一推理题材的类型,很有意思,摘录在这里吧,以后看过更多的书了再回过头来看一下:
1、第一种类型,死前留言确实是死者留下的,但是属于某种暗喻导致很难甚至无法解读。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为什么死者要加密死亡信息?是怕凶手察觉后将其毁灭,这样会让死者的努力付诸东流。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田村正和饰演的《绅士刑警》第一集《漫画家杀人事件》中的死前留言。
2、第二种类型,死前留言确实是死者留下的,但因为某些原因被迫中止导致无法解读。被迫中止的因素可能是笔突然写不出,但多数情况下是被害人写到一半突然死亡,以至于留下了谜一般的暗号,无法破解。
3、第三种类型,死前留言是凶手留下的,起迷惑大家的作用。
4、第四种类型,死前留言是凶手留下的,为的是向侦探挑战。多发生于‘暴风雪山庄’模式中,连环杀手喜欢在尸体边上放点东西,来证明是自己干的。
5、第五种类型,死前留言既不是凶手留下的,也不是被害人被杀之际留下的。
《罪之断章》读后感(十):断章之罪,完全之理——时晨《罪之断章》
断章之罪,完全之理——时晨《罪之断章》
托马斯.布朗爵士名句有云:无论赛壬唱什么歌,无论阿喀琉斯混在女孩中间叫什么名字,饶是难解的谜,也终能猜破。
这句有名的理性乐观主义的句子,却被崇尚幽灵神秘与超自然的埃德加.爱伦.坡用于《莫格街凶杀案》,而在后者的世界当中,难解的自然的恶意与黑暗才是永恒的基调。而谁都知道,偏偏是这样一个制造恐怖的诗人的作品却成为坚固的花岗岩,撑起了整座本格推理小说的巨塔。这是很有意思的寓意,本格推理就是由一个充满非理性世界观的人所写下的以理性戳破世界真相的小说。这样的小说必须弥合这两种面向的裂隙,从中杀出一条生路。
然而生路却没那么容易出现,披荆斩棘地后果可能不过是各自逃生。本书作者时晨所推崇的埃勒里.奎因,作为黄金三大家之一,展现的便是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逻辑推演的巅峰体验。与约翰.迪克森.卡尔超自然气氛与诡计的惊讶感、阿加莎时不时杀出回马枪背后一刀的意外性,三人各自分野出本格推理的不同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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