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冰山里》的最后,有一段欧茨的话(类似于创作谈),大意是说悲剧源于一种执念,源于人的性格、经历和生存环境。哈姆雷特的悲剧是因为他是哈姆雷特,李尔王的悲剧是因为他是李尔王。后来读过的欧茨小说,都是悲剧,无论篇幅长短,都非常注重描写人物的内心世界和周围环境的冲突,把主人公几十年的经历写得非常具体。应该说,她真正做到了描写“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
欧茨创作过各种类型的文学作品,她最为人称道的大概有两点,一是心理现实主义写作手法;一是创作数量大,据说现在已经出了一百多本书了。所谓“心理现实主义”,或许是指比较偏重描写人物内心世界的手法。文学中所谓的“主义”,大多是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我搞不清楚。实际上欧茨也不喜欢别人称她是“心理现实主义”的作家。说到高产,那就不是吹嘘的了,她几乎每半年就要出一本书,而且不少大部头(比如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本《我的妹妹,我的爱》)。她出身贫寒,靠写作成功,是“美国梦”的代表。当然,这样大量的创作,肯定会有重复,文笔也不可能太精细,自然不受某些文学权威待见。1993年,比她稍晚出道的美国作家托妮•莫里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里森是出了名的热衷于精雕细刻的“低产作家”,获得诺奖前只出版了六部小说。
《我的妹妹,我的爱》,我只看了前面几段,基本上还是我熟悉的欧茨,文笔流畅,写作技巧高度纯熟,非常详尽地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和人生经历,题材也是她最擅长的中产阶段苦闷的生活、扭曲的心理。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她的作品中不常出现偶然性很强的桥段,比较具有生活的逻辑。所以,这肯定不是一本悬疑侦探小说,应该不会让人觉得太惊奇。当然,以欧茨编故事的能力,也不会太枯燥。
在一篇介绍创作经验的文章中,欧茨建议青年作者要多读报。她的很多小说,选材都来源于报纸的社会版。所以,她以真实案件为由进行创作也就不足为奇了。她的创作经验,最主要的就是勇敢地拿起笔来,坚持不懈地写。此外,她还告诫青年作者,从来没有所谓的大题材,只有大手笔。
回到前面说的《在冰山里》,这篇小说的细节我几乎都忘记了,但对小说前那帧欧茨的黑白照片却记忆犹新。那大概是她二十多岁时拍的,浓密高耸的头发,瘦长的脸,气质高雅,仿佛童话中的仙女。
《我的妹妹,我的爱》读后感(五):为“插曲”吞噬的生活
描写凶案的小说,除去林林总总的悬疑探案,最有名的要算“非虚构”或“纪实小说”名下的那类作品了。比如杜鲁门•卡波特的《凶杀》(一译《冷血》),便从各个角度详尽记叙了凶案从案发、侦讯、审判到执行的漫长过程,加之对美国风土人情、犯罪心理、司法制度等各方面所作的全景式描绘,使小说以一种卓而不凡的社会洞察而独具严肃文学的深度与广度。但这类小说有一个前置因素,即案件是清晰的,逻辑推理严谨,证据环环相扣,而那些在文本中起障眼作用的非相关线索属可有可无,因其只具“移情”(就读者而言)或“非必然性”(就案件本身而言)而对整个事件不发生重大影响,亚里士多德《诗学》将之称为“插曲”:“在简单情节和行动中,以插曲式的为最次。所谓‘插曲式’,指的是那种场与场之间的承继不是按可然或必然的原则连接起来的情节”。
然而在现实中,尚有很多无法解开的谜团充斥我们的生活,对于这些事件,我们该如何确定和描述它们?乔伊斯•卡罗尔•欧茨的《我的妹妹,我的爱》即源自一起悬案,小说揭示了“插曲”与“可然”、“必然”并非两厢对立的存在,而是模糊和易位的,前者甚至会慢慢渗透后者,取而代之为我们生活的真相或现实。
小说开场时,凶案已发生十年。布莉丝是滑冰小童星,被家人与社会寄予厚望,却在事业走向巅峰的半途意外陨落。除去书中的一个恋童癖,属笼罩在妹妹星光阴影下的史盖乐嫌疑最大。整个小说便由十九岁的史盖乐讲述九岁的史盖乐的故事构成,前者以一种局外人的眼光照视后者。然而时隔已久,懵懂少年的想法岂能轻易读出?两个史盖乐彼此分裂,各执一词,叙述在第一和第三人称之间摇摆,叙事者的身份同所叙述的事件一起迷失在叙事之中,究竟是谁在说?对谁说?究竟是客观的白描,还是主观的评论?甚至叙述的语言都是不确定的,“接下来,我居然不清楚刚才是否确实大声说了以上的话,那些话是否悄悄来到我脑海中,然后又悄悄地退出我的大脑”。叙述中那么多的切换、快进、后退、停顿、删除和修正——通常以旁注、脚注、括号、涂黑,或异体字的方式标出——透露的是叙述(无论是嵌入文本中的文字、影像还是录音资料)对于所描述的现实的一种犹豫和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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