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龙头企业调查报告汇总
市扶贫龙头企业调查报告汇总_扶贫龙头企业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5家,其中国开办发【20**】19号文件命名的有XX县顶箐方竹笋有限公司,贵州省XX县富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长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黔开办【20**】93号文件命名的有贵州湄潭茯莹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和XX县桴焉茶业有限公司。主要涵盖了种植、养殖、畜牧、林特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5家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注册资本2593万元,现有员工818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54人,拥有专利2个。企业联结基地贫困人口6.5万多人,与农户签订合同订单金额达2.8亿多元,企业原料市内采购比重占70%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在带动农民增收,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中起到较大的作用,扶贫成效明显。如:贵州湄潭茯莹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在XX县5个贫困(镇)乡,即:西河乡、高台镇、复兴镇、抄乐乡、鱼泉镇和其他非贫困乡镇建设辣椒种植基地1.3万多亩,覆盖52个贫困村,90个村民组,贫困户806户,贫困人口3206人。带动辐射周边建设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4万多人就业,其中贫困人口就业1618人。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县内3206人贫困人口增加了收入,实现了脱贫致富。改变了生活住居环境,走上了小康之路。
二、企业财务状况
5家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20xx年资产总值达1.86亿元,销售收入2.4亿元,实交税金400多万元,净利润832万多元,资产负债率均低于60%。销售利润率达和净利润增长率实现正增长。无欠薪、欠税、欠折旧情况,未出现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处罚情况。运转正常,经营状况良好。
三、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及效果
主要是以企业为龙头,与农户构成不同连接方式,共同发展产业,开拓市场,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返利型。企业从已获得的利润中返一定比例给基地农户,与农户紧密联系,形成了真正的利益连接体。如贵州湄潭茯莹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与基地农户首先签订收购合同,按照市场运作,实行保护价收购。20xx年全市辣椒市场低迷,市场价为每斤0.45元,公司按签订的保护价每斤0.76元进行收购,当年收购基地农户辣椒1500吨,等于直接补贴农户资金93万多元。而当保护价低于市场价时,公司遵循随行就市的市场规律,按市场价进行收购,同时,凭据公司的收购码单对基地农户按每斤辣椒补助0.05元进行返利,20xx年公司在基地收购辣椒3100吨,返利30.5万多元。这极大地保护和激励了农户的种植积极性,降低了农户的市场风险,为稳定辣椒基地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贡献。
二是推广产品溢价收购模式。如贵州长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在油菜推广、种植、收购和加工过程中提炼总结出“推广产品溢价收购模式”,成功解决了优质农产品“优质不优价”的老大难问题,提高了种植农户积极性,解决农民销售难问题。油菜现行市场价稳定在4.2元/千克,公司推广的“渝黄一号”在市场平均价上每千克溢价0.2元,种植“渝黄一号”优质油菜的农民在所有生产要素同样投入的条件下,实际每亩增收287元,全市种植“渝黄一号”30万亩,增加农民收入8610万元。
三是合同保护型。其它3家扶贫龙头企业分别采取企业与生产基地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并制定最低保护价格进行农产品收购。
四、带动农户增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水平低,竞争力不强。企业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弱,产业链条短,核心竞争力不强。
2、利益联结机制松散,企业带动基地乏力。企业自己投资建设的原料基地较少,与农户之间仍以市场自由买卖为主。现实中,企业与为数众多的小规模农户对彼此的履约行为都很难进行有效监督、制约,存在成本高、难度大的问题。以致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履约率低,缺乏牢固的利益联系纽带,很难真正形成“公司+农户+基地”共赢模式。
3、企业资金积累少,季节性资金周转不平衡。企业原料为季节性收购、全年加工,收购旺季需要大量流动资金,由于企业资金资金不足、实际加工时间只有半年,造成设备闲置、资源浪费。
4、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投入瓶颈急待突破。生产销售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抵押资产较少,投资回报率较低,风险相对较大,取得信贷资金较难,加之政府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扶持力度不大,企业不得不向民间借高利贷,导致生产成本高、利润低,严重制约企业扩大规模和产品更新换代,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农副产品加工对农民增收有直接关系,建议加大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