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调查报告
二、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市委、市政府以及民政、社保等职能部门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制定了一系列的老龄政策,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政策不断得到调整、补充和规范,已渐成体系,在实践应用过程中得到了较大发展,也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总的说来,该体系尚不完善,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老龄事业的总体要求和老年人的期盼与需求还不尽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空账”运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试行的是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的“统帐结合”制度,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时,政府没有承担相应的转制成本,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被挪用去发放当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十几年来一直处于“空帐”运行状态,财政承受的现收现付运营方式的压力很大。
二是老年社保总体水平不高。我市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覆盖了城乡全体居民。尽管能够将没有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在内,但当前能够实行的只是广覆盖、保基本的低水平保障,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比,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比,城乡居民养老金基数太低,仅能起到最低生活保障的作用。
三是养老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目前,我市有各种养老机构82处,总床位1.3万张,占老年人口总数不足2.7%。该比例离欧美地区5%—7%的水平相距较远,现有养老设施在数量上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另外,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不高,这也是与先进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原因。
四是老年社会救助能力偏低。当前,严格的城乡低保准入制度,将部分处于贫困线边缘的老年人排除在外,且由于老年医疗保障整体水平较低,少数老年人家庭还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而在社会慈善事业还没有完善的社会捐赠法规、未形成稳定的善款筹集和增值渠道,在老年社会救助方面的能力还偏低。
五是公共服务力度仍需加大。我市实行老年社会优待政策以来,受到了广大老年朋友的普遍欢迎。但由于受当前公共服务能力的制约,再有,由于部分服务场所属于非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在对老年人提供免费、优惠服务方面,还缺少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因此对老年人的优待力度还比较小。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几点建议
据专家分析预测,**年—**年,我国将进入加速老年化阶段,预计到**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达到31%以上。我市老年化进程相对全国来得会更早,来势会更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民生目标,营造关心关爱老人的社会氛围,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老龄事业,促进老有所养制度化、常规化。“白**潮”来势很猛。老龄问题不仅仅是老年人个人、老年人家庭的问题,而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必须着眼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认识解决老龄问题的艰巨性、长远性,在现阶段老龄化形势相对缓和的条件下,未雨绸缪,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以迎接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吃透国家关于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精神,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普惠政策,逐步完善养老金支撑体系。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基金筹集模式。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企业和职业年金,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增加养老储蓄,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另一方面,加大政府对社会养老事业的投入,建立科学合理的城乡低保准入制度,将部分处在贫困线边缘的老年人纳入到保障范围中。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改革公费医疗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大病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水平,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二是加快设施建设。建议市及各市区政府拿出部分资金,抓紧对现有养老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特别是对一些农村敬老院,要由市民政局制定统一的改造标准,统一进行资金调拨和改造验收,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机构承载能力。要有计划地投资兴建一批示范性老年设施,根据实际需要,修建集居住、休闲、文化、康复、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颐养中心、养老院、敬老院等。对一些闲置的场地如空闲的托儿所、小学、培训中心等,可转办成为养老设施。三是加大扶助力度。完善社会敬老优待政策,适当扩展优待项目,适度扩大优待人群,以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便捷、优惠的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制定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责任感,建立稳定的善款筹集和增值渠道,拓展慈善资金劝募方式,拓宽老年社会救助面。建立贫困老人应急救助制度,对因突发事件陷入特殊困难(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老年人给予应急救助。